作者ACURA (詠春-葉問)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申訴] 不服ai-photo版版主之公告內容 毀謗本人名聲
時間Thu Feb 24 20:09:55 2011
ai-photo版 版主:HITACHI (壹週刊見習生)
於該篇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DLJF2T9 (ai-photo) [ptt.cc] [公告] 人像攝影版爭議使用者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ai-photo/M.1297429442.A.749.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一文中內文指名道姓本人為"爭議"之使用者
但卻為明確指出 也無確切證據
內文如下
作者 HITACHI (壹週刊見習生) 看板 ai-photo
標題 [公告] 人像攝影版爭議使用者暨黑名單列表 (2011.02.14)
時間 Fri Feb 11 21:03:5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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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攝影版受爭議使用者名單=======================
ACURA 於他版有疑似不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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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確切之證據 且本人帳號也沒有任何問題 更不用說有劣文
但何謂會有"不良記錄"??
此公告已經嚴重影響本人使用該板之權益
毫無根據就可以隨便公告??何謂"疑似"??
本人認為無根據且未做任何查證就直接做此公告 已經算毀謗本人在該板的名聲
若此例一開
難道以後於任何板 都可以用"疑似"洗文章or洗錢or賺取P幣等等嫌疑
就說"疑似"有問題 然後乾脆全部水桶了嗎??
對此 希望版主能秉公處理 明察秋毫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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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蜈蚣 Orz-Orz-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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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97.217
※ 編輯: ACURA 來自: 118.168.97.217 (02/25 11:08)
1F:推 SES:無與版主溝通證據不受理 03/04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