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va008 (ffffffffff)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Re: [申訴][cat板主yumia不當水桶事件] 偽公告
時間Mon Jul 13 01:20:48 2009
※ 引述《yumia (不能說的咪咪是好咪咪)》之銘言:
: 在此說明一下這邊文章的由來
: 因為當時我的鍵盤的確是壞掉了
: 被我家的貓吐在上面 而且筆電因為浸水整個變得怪怪的
: 而且我為了把水擦乾也自己弄壞了一些按鍵
: 本來想說過兩天修好就沒事了 沒想到沒那麼好處理
: 所以我有打電話給kelly78版主
: 請他幫我公告筆電壞掉的事情
: 但是因為他人在外縣市 也沒有辦法馬上幫我宣布
: 所以才請其他的朋友先幫我po一下 告訴板友
: 我不知道這篇有什麼問題?
: 我只是請朋友告知 為了讓板友不致於疑惑是來亂的
: 我也在下面用我僅存可以打字的按鍵拼出幾個字
: 推文證明是真的
: 後來kelly78版主也有來證實
1.你說的是真是假,無人可證明.kelly78板主
只是推文. 一個板主在一個不知所謂的[偽公告]推文
那就當作證明??
2.板務管理是不是可以 [任何人] 用 [偽公告] 發
這種問題就跟國家法律的命令頒布是不是可以 [任何人] 用 [假公告]發
是一樣的
3.縱使相信KEYBOARD壞了這個事實,卻可以偽公告後,自行推文
試問這到底是不是一個 [公告]?? 哪一家的KEYBOARD壞了不能發文
只能推文?
: 至於標題用偽公告 是因為我朋友不是板主
: 不能使用公告
: 當時我一時也沒有想到要用什麼分類才好
: 如果這三個字用錯了 我在此表達歉意
: 但是我還是不懂這樣的聲明 跟giva008的水桶有什麼關係?
1.很簡單,因為[偽公告]當日,giva008水桶刑期滿期,去信板主請求復權無任
何回應,板面上亦無 [公告] or 所謂的 [偽公告] 到底giva008可否復權或
永久水桶. 然因無法取得回應,亦僅能默默等待,選擇相信 [偽公告]
2.其後發展,如本人申訴文編號751所述,茲節錄如下:
為了相信yumia板主電腦問題,本人耐心等待帳號解除水桶的到來
之後亦寫了二次信予yumia,請就本人水桶期滿之事實予以處理
完全沒回應,最後於6/26終於寄去了第三次的溝通信件,請yumia
處理解除水桶事宜,請注意,第是第三次去信了,且早已過了水桶
期滿日己久
該第三次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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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va008 (ffffffffff)
標題 您好
時間 Fri Jun 26 22:23:53 2009
───────────────────────────────────────
您好
前二次未收到回覆
第三次來信通知
請解除本人已到期之水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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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第三次信件後,無任何回應,板面上沒有任何 [公告] 有關
[永久水桶] giva008 或 [期滿復權] giva008,完全沒有!!
連所謂的 [偽公告] 也沒有
該帳號權益嚴重受損,直至組務這邊申訴後,才有了回應
說是 [已永久水桶,並且是依個人信件內容而定] 的
這種板務處置到底是個人喜好???
還是依板規行事???
還是一切都板主的信件往來決定???
還是真如該板主所言,一個keyboard壞了,壞到連寫三次信
都還沒好,直到組務這邊發信去,keyboard就好了?????
而且申訴文編號751寫得一清二楚,該板主還在問有什麼問題
請問是該板主心態可議??還是本人的申訴文寫得不夠清楚??
時間順序沒有一一標明??
: ※ 引述《giva008 (ffffffffff)》之銘言:
: : 16273 8 6/18 byegoal □ 偽公告
: : 作者 byegoal (狗) 看板 cat
: : 標題 偽公告
: : 時間 Thu Jun 18 18:00:00 2009
: : ───────────────────────────────────────
: : 版主yumia的NB鍵盤被貓貓弄壞了
: : 所以現在只能先注音文 表達措辭有限
: : 一切版務必須等到版主借到電腦後在再處理
: : 請任何有問題的板友麻煩先等待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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