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irybaby (精靈北鼻)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申訴] cat板主kelly78不當水桶
時間Sun Mar 1 12:19:14 2009
(一)事情經過:
1.本人2/23於貓板發文: Re: [警報] 貓論出現疑似殺貓犯 文章代碼:
#19ePUye5 (cat)
遭板友謾罵,憤而向板主提出檢舉
結果板主非但不處理違規板友,反倒避重就輕,將本人處以水桶
2.其公告有關本人申訴內容,在下方以
綠色字樣標出
水桶名單出爐
1.fairybaby
第18071篇
作者 fairybaby (精靈北鼻)
標題 Re: [警報] 貓論出現疑似殺貓犯
時間 Mon Feb 23 02:21:47 2009
即日起水桶10天 文章引戰
你這貓版po”愛貓了不起嗎”
很明顯地斷章取義,小組長可以從本人文章的前後文判斷,文章的內容並非謾罵、挑釁
本人原文全句為:
愛貓很了不起嗎? 為了貓,連他人的人身自由都可以不管了?
板主片面解讀,將本人善意發文原意扭曲為
"引戰",這使得本人十分失望!
沒想到在批踢踢上竟有這種板主! 任意地曲解板友的文章、限制他人發言權力!
這就是引戰 既然你又知道你的文章會被噓爆
不就是故意的嗎?
故意引起大家噓爆+可能的謾罵
抱歉 你是事主
是故意又如何?
良藥苦口,忠言逆耳.
即便知道自己的話語不被接受,但仍執意要說,這也違規?
這不就是討論區上最寶貴的發言權?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雖然本人的言論不被大部分的網友所接受,但也不代表本人沒有說話的權利
(更何況仍有幾位板友支持本人的言論、甚至來信向本人打氣)
難道僅因為本人說話的言論不被大家接受,所以我就應該被水桶?
這篇涉及引戰文出現之後 大家又開始暴動
一整個無名火爆炸
開始出現不當謾罵聲浪
太多人了 所以只好進前五個謾罵及挑釁者以示懲戒
^^^^^^^^^^^^^^^^^^^^^^^^^^^^
再次說明 大家可以噓爆你不高興的文章
你可以打噓噓噓噓噓噓噓噓噓
打出一些”不好”的文字 只好水桶了
板主的判決顯然有失公正,在本人檢舉多名網友的情形下,僅因為理由是"太多人了",
所以只將5位人身攻擊的網友水桶?! 甚至判決水桶時間僅為本人的一半!?
本人很想知道kelly78的邏輯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認真發文想討論的浸水桶10天; 推文謾罵的水桶5天 ?
因為太多人了所以只罰5個; 其他沒遭受處罰的就是運氣好 ?
以下舉幾個例子
1F:噓 lys9795:媽的智障 ^.< 好玩吧~220.128.97.111 02/23 14:52
2F:噓 lys9795:白吃220.128.97.111 02/23 15:53
3F:噓 lys9795:^^ 腦子裝屎~投殼ㄉㄟ賽220.128.97.111 02/23 16:39
4F:噓 troll:雜碎 134.208.1.84 02/23 17:52
5F:噓 Dejavulove:你去講給你媽聽,她會後悔沒把你墮掉59.115.100.186 02/23 23:01
6F:噓 lys9795:樓上 智障122.126.170.125 02/24 00:24
在貓板,講這種話都沒事喔?
kelly78,只要你敢說一聲"沒錯",我以後就專門在人家的文章底下這樣噓文
「媽的智障 ^.< 好玩吧~」 「雜碎」 「你去講給你媽聽,她會後悔沒把你墮掉」
這樣好不好?
另外,沒被處分的還有還有:
7F:→ lockq:你這種程度PO這種文 我也不意外 59.121.11.93 02/23 02:27
8F:→ lockq:找面鏡子照照吧 說不定會看到一篇笑話 59.121.11.93 02/23 02:29
9F:→ lockq:你這種程度PO這種文 我不意外 程度低的很 59.121.11.93 02/23 02:30
10F:推 busha:樓上 點解 114.46.85.197 02/23 23:41
11F:噓 lys9795:樓上 智障122.126.170.125 02/24 00:24
12F:噓 lys9795:busha就腦袋有問題吧~ ^^ 220.128.97.111 02/24 09:29
尤其是flowermeow這傢伙,擺明了就是要戰,結果跟其他人一樣水桶5天. 是怎樣?
13F:噓 flowermeow:挖襙我幹你他媽有病 去死118.169.132.133 02/23 03:08
14F:→ flowermeow:今天看了一堆八卦虐貓文 你這白目又來118.169.132.133 02/23 03:08
15F:→ flowermeow:討噓 我被水桶也要人身攻擊你 怎樣118.169.132.133 02/23 03:09
16F:噓 flowermeow:busha他媽也是白吃智障一個118.169.132.133 02/23 03:13
kelly78,你的標準到底是怎麼訂的?
(反正是侮辱板友,不是侮辱你,就隨便判一下. 對吧?)
(二)是否與板主溝通 & 證據: 已完成、隨後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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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