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 (大家要乖啦)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Re: [申訴] photp板板主boyo不當水桶,及口出惡言
時間Mon Jul 21 17:24:05 2008
判決
1. 板友討論相機
ayukawa1984:如果功能要求不多的話,Canon EOS 500、NIKON F601QD
ayukawa1984:大約2000元左右就有,加上一顆二手的鏡頭,應該就夠了
volgarv:----------------似乎有人看不懂中文呢!----------------
volgarv: 這和友站[D****w],盲目的推DSLR一樣,被不良風氣所染
volgarv: 客人要什麼就給什麼..三流。幫助客人知道他要什麼
volgarv:這裡雖不是店家,但是有自慰隊。新手來發問題,也一樣危險
後續延燒的戰火
板主判定volgarv違規 ayukawa1984無違規
本部份尊重板主判決
而竄改文章部份
若使用者認為本案件已涉及刑法
則這已經不是板主可以裁決的範圍
請至法院提告
2. 分身的處罰
板主已警告過再犯會永久水桶
開分身發言也一樣會永久水桶
因此若分身也有同樣違規的情事 則處罰合理
但因附件證據並沒有ggyy3068 volgarv01的違規文
只提供了volgarv部份的推文
因此無法判定板主處罰分身是否過當
3. boyo措詞問題
板主發公告時用詞較情緒化
但之後也為情緒性發言道歉
往後板主發言請務必留意用詞 以避免更多爭端
4. 申訴者ID問題
板面上發言申訴的ID很多
其中MyName5566 Gypsy 都不是本案相關ID
以無關的ID提告 應視為無關之非當事人
申訴案件請把申訴者 被申訴者 申訴理由 都寫清楚
而不是把版上文章都轉過來
要小組長自己整理自己看
結論
本案除了分身ID違規沒有證據文就一起被水桶之外
其他部分板主的處理沒有問題
其他ID的案件請用正確的ID申訴 並提供證據文
例如:
最原始的申訴文
由MyName5566提出
但是內容卻是申訴ayukawa1984與volgarv的案件
與MyName5566相關的申訴或是證據文都沒有
除非MyName5566和volgarv是同一人
否則MyName5566只是無關人士
因此請用正確的當事人ID申訴
並提供與當事人相關的證據文
※ 編輯: SES 來自: 140.109.32.9 (07/2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