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WCHIEN (冷冷的看著妳)
看板L_RelaxEnjoy
標題[申訴] 劣文判定過當
時間Wed May 23 21:22:25 2007
小弟我5/23日在機車板發表了一篇文章
名稱為"汽車機油可以拿來加機車的嗎?"
全文如下
請問一下汽車的機油如10W40或5W50的可以拿來加4行程的機車嗎?
因為我每次換汽車的機油都會剩一些下來
所以想.....................
被板主判定違反新手條款3.1,判定劣文退回
故僅摘錄3.1條款如下
三、為提高本板文章素質,特新增『新手條款』,
明顯違反下列事項者,砍文不另行通知,視情況設劣文或浸水桶:
1. 提出問題前請在文章列表按小寫z先查看,
或在文章列表按/使用關鍵字搜尋(此即"爬文")。
小弟於板上公開判定過當,並po文表示不解之處
以下為我不服的理由
1、提出問題前我以先看過新手區,並無相關之解答
2、並且在新手必看及新手概念區均已爬文,皆無相關之解答
3、以/搜尋過關鍵字"汽車機油""10w40""5w50"也均無相關之解答
所以我並不是沒看過或沒找過就亂po亂問
板主也有在板上公開回應說
在"油品區"有我要的解答
但是若以判定之原始理由3.1來說
1. 提出問題前請在文章列表按小寫z先查看,
或在文章列表按/使用關鍵字搜尋(此即"爬文")。
先查看或/搜尋,依字面上來說
所謂的"或"就是只要你有做到這兩點其中一點即可
比方說辦借書證,規定帶身份證或其它可供證明之文件(如駕照、健保卡)
意思不是說若沒帶身份證,駕照、健保卡也可以
~~~~~~~~~~~~~~~~~~~~~~~~~~~~~~~~~~~~~~~~~~~~~~~~~~~~~~~~~~~~~~~~~~~~
綜合以上我希望能將劣文收回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95.29
1F:推 SES:是否已與版主溝通過了? 05/24 00:13
2F:推 SES:在版面上的爭論除外 是否有私下寫信溝通 05/24 00:13
3F:推 TWCHIEN:感謝建議~我先行私下寫信溝通 05/24 08:30
4F:推 wmwieqo:前幾天也是被機車版主劣文,寫信溝通他就說他的風格就是這 07/09 21:57
5F:→ wmwieqo:樣,後來覺得算了,有這樣的版主這個版我再也不會上去了! 07/09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