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S (. . . 嘎嘎嘎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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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photo板板主boyo濫用職權
時間Wed Jun 21 21:33:56 2006
判決
1. 版規中指出 一行文會被砍文 嚴重者浸水桶
但是並無提到會設劣文
2. 版主指出N版友多次發表一行文
但是由於證據不足 因此無法判斷N版友是否是累犯
(a) N版友確實常常PO一行文
但是被版主砍光所以沒有證據
(b) N版友是第一次在"photo"版PO一行文
版主處罰過重
以上兩種可能 無證據可以判斷
因此 依照現有的版規
PO一行文的處罰不包含劣文
若有版友行為失序 而法規中的處罰太輕時
版主除了立即修改版規之外
也可以彈性的做加重處罰 但應另行公告
N版友的劣文得以申請取消
請boyo版主前往申請
請版主費心 若有必要則須存留證據 以備往後有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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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ES 來自: 210.58.68.132 (06/2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