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tibonding (scent)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申訴] CCRomance kay731 不服檢舉處理
時間Fri Oct 4 23:54:52 2013
(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申訴人ID:antibonding
(3) 被申訴板主ID:kay731
(4) 申訴事由:
不服檢舉處理
本人針對rocfrank的推文提出檢舉,並請kay731依照最近公告判決標準來處理,
但kay731表示「板務是合議制 判決不是」駁回檢舉,
問題是板面上存在的公告裡,造謠是有明確的判決的,所以請小組長裁定。
#1ID88DOa (CCRomance)
1F:推 antibonding:我也不過是問了一句「是不是自保?」,回一句不是不會 10/04 21:14
2F:→ rocfrank:anti一直在挑惕板主群 也無是新鮮事了 糰子 妳不要多心了 10/04 21:14
3F:→ antibonding:很難嗎?拜託,我跟Machadango被針對了那麼次,版主不10/04 21:14
4F:→ antibonding:是說要多加容忍嗎?!多忍忍阿10/04 21:15
5F:→ antibonding:而且,換閒聊置底文也沒有很難啊,但你在申訴案期間,10/04 21:16
6F:→ rocfrank:antibonding:忍太多會尿道發炎的 醬不好哦?10/04 21:16
7F:→ antibonding:「刪」推文,本來就是很有爭議。10/04 21:16
8F:→ antibonding:@rocfrank,請不要造謠,我沒說過那句尿道發炎的言論10/04 21:17
再來是,我是先在看板置底公告「違規檢舉專區(
#1IESQPzq)」
照規定提出檢舉,結果當事者自己跑出來說檢舉不成立,
並辯解那是回應我的話,但我並不覺得那是回我啊,
而且我看到他那句,馬上回了「請不要造謠」,
他也沒像dezuphia馬上試圖解釋,一直到我提出檢舉了才辯解不是要造謠,
dezuphia的那句說要看成是中文斷句認知不同就算了,
用個像是引用我推文發言的格式來誤導造謠,是要辯解甚麼阿?!
在組務回文中(
#1IJa5Rj2 (L_PTTAvenue)),
rocfrank也對dezuphia未立即回應說明的動作作為判決說明。
#
#1IInYSe4
9F:推 antibonding:#1ID88DOa rocfrank 二-6造謠 10/04 22:07
10F:→ antibonding:→ rocfrank:antibonding:忍太多會尿道發炎的 醬不好 10/04 22:07
11F:→ antibonding:哦?10/04 22:08
12F:→ antibonding:我沒說過上面那句話10/04 22:08
13F:→ rocfrank:那是對妳回應的格式 詳見同篇本人對其他人亦如此 不成立!10/04 22:21
14F:推 antibonding:別人不檢舉跟我無關,但我就是認為你在造謠,而且你是10/04 22:28
15F:→ antibonding:當事人,竟然連避嫌都不懂10/04 22:29
16F:→ rocfrank:妳自己看看上面推文中 我對qazijn也是如此的 ok!10/04 22:30
17F:→ Kay731:前後文?10/04 22:30
18F:推 antibonding:造了一句我沒說過的話,我要補前後文說明?qazijn的檢10/04 22:32
19F:→ antibonding:舉就只要說一句就好10/04 22:32
20F:→ Kay731:那句是在回應你 看前後文就知道了阿10/04 22:32
21F:→ antibonding:我就是針對那句rocfrank造謠的檢舉,捏造不實言論,影 10/04 22:33
22F:→ antibonding:響我10/04 22:33
23F:→ antibonding:我不覺得是在回我啊,我也馬上回了,不要造謠 10/04 22:34
24F:→ antibonding:他的寫法就是讓人以為我推文說過那種話10/04 22:34
25F:→ Kay731:請ROC以後回應前面加上@號10/04 22:36
26F:→ Kay731:我會請他改進 避免造成您的誤會 感謝10/04 22:36
27F:→ antibonding:所以板主造謠就不用懲處?10/04 22:36
28F:→ antibonding:其他使用涉嫌造謠,就直接水桶十五天10/04 22:37
29F:→ Kay731:那篇不是我判的 我尊重其他板主裁量權 有意見請去申訴10/04 22:38
另外,以rocfrank在組務板回應類似案件判決時,是這樣回的,
#1IJa5Rj2 (L_PTTAvenue)
判決不成立需使用者 dezuphia 自行提出所言為實 即檢舉人 qazijn 確實有說過該句
但往來信件中 亦未見有證據說明以自清(這是其義務) 故仍維持原判決
所以看板目前的判決標準來看,只要rocfrank找不到我說那句話的證據,
rocfrank就是造謠。
(5) 檢附證據:
本人提出檢舉的證據、板主信件溝通的信件、看板置底閒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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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8.182.35.220
※ 編輯: antibonding 來自: 188.182.35.220 (10/04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