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CalmComes (寧靜終於來了)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檢舉] CCRomance板主oldswallow濫權
時間Fri Dec 23 17:13:41 2011
1. 看板英文名稱: CCRomance
2. 被檢舉板主ID: oldswallow
3. 檢舉事由:
前板主luee於12/6~12/8 在看板(ID_Problem)申請數百篇補劣文後下台。
現任板主oldswallow於12/17~12/20在看板(CCRomance)公告水桶名單,
#1Ex6cVuh (CCRomance) [ptt.cc]
#1Ex6_ZdU (CCRomance) [ptt.cc]
#1Ex_ewnJ (CCRomance) [ptt.cc]
名單包含上述luee前板主在看板(ID_Problem)申請補劣的使用者
被申請補劣與被水桶之使用者幾乎都被認定為鬧板,然而檢視前板規:
#1C0ZfORG (CCRomance) [ptt.cc] (2011年10月版)
四、關於鬧板行為之定義
5. 自刪文章,經板主認定有鬧板嫌疑者。
→ 以上違規者,請向板主私信檢舉,板主視情況予以違規者水桶六個月或永久水桶,
文章刪除或劣退。關於檢舉方式,請見板規九。
九、關於檢舉和申訴的處理
5. 若七天內無判決,即為板主認定無違反板規之行為,不再公告或回覆告知檢舉人。
自刪文章鬧板者,前板主luee在
12/8之前已知情違規情形並進行劣文申請,
其並未在7天內(12/15前)判決或由另兩位板主sopsy/oldswallow判決水桶;
依板規所定,
7天內無(水桶)判決,即為板主認定無違反板規之行為
然而板主oldswallow卻在12/17之後才對使用者判決水桶,
此行為已違反規定,
除非... 除非...
除非小組長認為板主自行發現的違規,不適用所謂該板規的"檢舉條例",
也就是說,某板主已知使用者違規,即使超過7天,
其他板主只要想到就可以再拿出來鞭屍一下?
請小組長審理oldswallow是否違反規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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