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Re: [問題] 組規疑問
時間Fri Dec 17 23:33:58 2010
※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1.根據檢舉規定,只有板主違反組規第5項請假規定方可檢舉,
: 如果有板主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可以檢舉嗎?
可以,
因為從最一開始的板規中,違反組規包含違反板主權利義務規範 (請參考 五-5)
(而此處,違反組規五想要表達的就是廣義的板主違規)
五、組內板主如有違反以下幾點:
(1) 無視小組長或群組長以上層級站務判決、要求者。
(2) 違反生活娛樂館群組組規與批踢踢大道小組組規者。
(3) 板主判決多次或嚴重偏頗失當者。
(4) 超過七日未上線處理板務且未請假者。
(5) 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者。
: 2.如果使用者被水桶後溝通無效,經申訴後發起罷免,若無法在罷免板主所屬版面
: 發文告知,則連署視為無效。
: 是不是表示使用者無法於被水桶期間發起罷免?
我的處理方式都是由小組長代為轉錄告知,但是在規範中沒有寫明,
這部份的確在組規上有所遺漏,目前也已經修正,感謝你的建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