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ethna ( )
標題[轉錄](peda) Re: 檢舉 ashin1069 諷刺、挑釁
時間Fri Aug 21 01:17:39 2009
※ [本文轉錄自 anethna 信箱]
作者: anethna ( )
標題: Re: 檢舉 ashin1069 諷刺、挑釁
時間: Tue Aug 4 18:06:32 2009
Peda版大您好,感謝您理解本人對於草案實行細則之建議。然而於您的二次判決決議書
中,仍未見到針對另名相關版友所裁決之相應處份。煩請版大將相關判決補於二次判決
決議書中,並公告於版上。感謝您撥冗處理本案。
Anethna
2009/08/04 18:06pm
※ 引述《peda (友善的貓)》之銘言:
: ※ 引述《anethna ( )》之銘言:
: : Peda版大您好,基於尊重您是現行版主,故先以您於版上宣導之方式,予以回覆。
: : 依熟版公告於西元2008年2月10日之現行版規,在規定的第11條有提到,在文章推
: : 文中有出現挑釁情事時,版主應依情節輕重做出適當處置。在您回覆之判決書中有提
: : 到,另位相關版友已構成疑似挑釁之事實,依此論述,該名版友已產生前述條文所
: : 規範之行為,因此本人在此援用相關法條,敦請版大對該行為做出相應之處份。
: : 另,檢舉文不得於版上張貼之相關規定,目前仍於草案階段,不宜做為處置之基準。
: : 按現行版規所載,並無此一禁止事項。因此望版主在實行此一規定時,宜詳加考慮,
: : 唯,依據尊重版主之原則,故而先遵守,此點仍請見察。
: : 相關事務之處理,望版主撥冗進行。
: : Anethna
: : 2009/08/02 01:44AM
: 謝謝您的體諒。
: 相關的建議和提醒,
: 會納入日後處理相關事宜的參考。
: 再次謝謝您。:)
: pe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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