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pp1111 (印何闐的復活)
標題[轉錄](peda) Re: 提醒
時間Fri Aug 7 10:58:06 2009
※ [本文轉錄自 pppp1111 信箱]
作者: pppp1111 (印何闐的復活)
標題: Re: 提醒
時間: Thu Aug 6 00:54:19 2009
※ 引述《peda (友善的貓)》之銘言:
: 謝謝提醒,
: 我自有安排。
: 版主的工作不是只在實習版規和裁決而已,
: 在版面發聲、顧及版面討論風氣,
: 也是重要的職責範圍。
: 無論您的認知如何,但我的認知是如此。
: 另外,
: rc30叫什麼或是做什麼職業、人在哪裡,
: 我並不曉得。
: 您的告知我會當作沒有聽說過。
: 請不必再轉寄相關任何文章(而且沒有說明來意)到本人信箱來。
您在先前的公告是說於板務討論是 "大赦"
現在又拿板務的討論設我水桶,反反複複,
而且從頭到尾我沒罵髒字,您就拿挑釁(文字獄)設本人水桶
小組長的公告是請您就人身攻擊案重新裁定.
您怎麼又拿板務討論拿人入罪?
請說明一下?thanks.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1.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15.1.16
1F:推 isaacc:mail發給小組長即可,貼出來要幹嘛啦~ 61.171.66.255 08/07 12:48
2F:→ pppp1111:申訴文討論串非當事人、相關人,勿推勿回 74.115.1.23 08/07 13:21
3F:→ pppp1111:一樓請注意組務板相關規定及小組長之指示 74.115.1.23 08/07 13:24
4F:推 peda:除了這些您還有別的信件寄來啊,絕對不止用這 61.230.192.55 08/07 23:22
5F:→ peda:些表達了態度。有需要的話我也可以貼上來。 61.230.192.55 08/07 23:22
6F:→ pppp1111:其餘之信屬私信不貼是尊重您與我個人隱私 74.115.1.11 08/08 01:25
7F:→ pppp1111:您將我與RC30的每句對話都寫為挑釁,對嗎? 74.115.1.11 08/08 01:27
8F:→ pppp1111:對了,未轉錄之信,還是有轉寄給小組長參酌 74.115.1.8 08/08 03:38
9F:→ pppp1111:如peda要轉貼,請注意相關法律及個人隱私 74.115.1.8 08/08 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