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sony (你今天熟了嗎?)
看板L_PTTAvenue
標題Re: [轉錄][認真] 談邏輯
時間Fri May 11 11:32:24 2007
如133篇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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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一點
在給予一天緩衝期後 Hiro2不但不願意回信解釋
(Hiro2一定要用推文解釋而不回信?其動機令人費解?)
甚至Hiro2又於本版發表一篇文章名為"談邏輯"(詳見本版132篇)
繼續諷刺版主刪文不當
版主仍舊等到公告一天期限過後半小時才將其警告及浸水桶處理
原本依版規應該是立刻記警告 累積兩次警告直接進入水桶
版主已經給予相當之彈性空間 故刪除其在水桶公告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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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與刪文無直接關聯
若您認為不適合提出
在此跟您以及Hiro2說聲抱歉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版主提出該篇想表達什麼嗎
: ※ 引述《absony (你今天熟了嗎?)》之銘言:
: : 你沒申訴談邏輯這篇文章被刪
: : 不代表我不能以這篇文章來[佐證]
: : 至於此文是否有任何證據效力
: : 並非你我來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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