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檢舉]Examination版主alees對goshfju謾罵不處分
時間Wed Feb 23 17:44:10 2022
請 alees 板主於三日內至組務板簡略說明是否有違反板規情事。
本文轉知 alees 板主。
※ 引述《fatetree (哇丟系既窘)》之銘言:
: 檢舉人: fatetree
: 檢舉對象:alees
: 看板名稱:Examination
: 訴求內容:對goshfju謾罵之不處分之板主給予警告 並給予該名使用者水桶
: 檢舉事由:
: 從推文時間第一段15:41開始
: 到第二段的17:52
: 根據國考版之板規
: 對特定可得知ID者
: http://i.imgur.com/czhEtoK.jpg
: 從他的貼文答案裡可以知道是我噓到X4的
: 所以看似地圖炮其實就是針對我
: 而且他一直隱藏自己針對該科的基礎定義都搞不懂的資訊
: 詳見#1XtJ93Ky (Examination)
: 還一直帶風向說是故意中傷他的瘋子
: 甚至更發言說應該封鎖那些發瘋亂噓文的直接鎖帳號
: (見推文時間15:48)
: 完全沒提到自己本身的錯誤(含公務員兼職跟基本定義不懂)
: 替自己帶風向 實難謂情況輕微而論
: --------------------------------------------------------
: 第一次寄信給他時還有已讀 (本版2/2號那篇)
: 以上寄信給版主之後他就一直未讀
: 難免讓人聯想是不是偏袒身為公務人員的goshfju
: 已經故意無視檢舉方的意見
: 身為版主已經失去其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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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字無師識道樞,無營無欲自純如;
大音希聲解天籟,再焚一卷天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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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05.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LifePlan/M.1645609452.A.258.html
2F:→ fatetree: 由該文之截圖後來該使用者對本人第一次連續噓文之行為 02/23 23:49
3F:→ fatetree: 以 "都成年人了還有這種行為 我也搞不懂" 02/23 23:49
4F:→ fatetree: 帶出 "找情緒有問題的人來耍流氓只會顯得自己的格調有 02/23 23:49
5F:→ fatetree: 夠低" 02/23 23:49
6F:→ fatetree: 再次使用耍流氓形容本人之行為 02/23 23:49
7F:→ fatetree: 所以可得而知第一次耍流氓後面接的不要臉也是指本人 02/23 23:49
8F:→ fatetree: 退一步而言就算不是針對本人之行為謾罵 02/23 23:49
9F:→ fatetree: 且本人引用之板規後段亦有規定不得對特定族群進行嘲諷 02/23 23:49
10F:→ fatetree: 亦是觸犯了版規的規定 02/23 23:49
11F:→ fatetree: 希望小組判決相關庭上再次審視這次的判決 02/23 23:49
12F:推 fatetree: 本來是用回文的方式 結果編輯完文章才發現不能回附 02/23 23:57
13F:推 fatetree: 我第一篇的判決就算他不是犯了A罪可是他也犯了B罪 02/24 00:00
14F:推 fatetree: 而且由於當初的程序緩慢是我寄信給版主才回復不合格的 02/24 00:01
15F:推 fatetree: 如今要再檢舉早已過了30天的規定 02/24 00:02
16F:推 fatetree: 除非這個版還有除斥期間的相關規定可是爬文之後沒發現 02/24 00:03
17F:推 fatetree: 忽然想到30天的規定是指我對國考版版主的信件來說的吧 02/24 00:24
18F:推 fatetree: 而不是從該名使用者謾罵開始的吧 那我知道怎麼用了 02/24 00:26
19F:推 alees: 小組長,該看板使用者是有違反板規之情由,我盡快處理。 02/26 06:52
20F:推 fatetree: 既然版主覺得沒違規那何把公告文刪掉反正也沒兩樣 03/01 20:24
21F:推 fatetree: 版主的認定下他就是沒違反版規那就不需要那個公告了阿 03/01 20:26
22F:推 fatetree: 版主在26號說他有違反 最後判決又說沒違反搞得我好亂 03/01 21:49
23F:推 fatetree: 結果到改判無違反版規的檢舉第一案都過了三天了 03/03 10:15
24F:推 fatetree: 還是沒針對組務判說請說明第二案還是沒提出緣由 03/03 10:17
25F:推 alees: 二案並陳,#1Y6MDmdt。很難判斷指涉對象是否為當事人 03/03 19:55
26F:推 fatetree: 版規都寫得一清二楚了判決判了就是判了不會更改 03/03 21:17
27F:推 fatetree: 我只是在做垂死掙扎而已 版主也跟我瞎起鬨了喔 = = 03/03 21:18
28F:推 fatetree: 組務這邊就是第二案覺得有嫌疑請版主出來解釋 03/03 21:19
29F:推 fatetree: 版主這樣的回復跟回給我的信件說是云云還不是一樣 03/03 21:20
30F:推 fatetree: 而且版主的判決還是搞錯拿第三案的來回應第二案的 03/03 21:25
31F:推 fatetree: 本人就是看了組務對第二案的判決才覺得可以上訴第三案的 03/03 21:51
32F:推 fatetree: 按照組務的判決顯然跟版主的認知有出入 03/03 21:55
33F:推 fatetree: 綜觀該版主的判決之反反覆覆甚至與組務矛盾之處 03/03 22:01
34F:→ fatetree: 可看出該版主對該名使用者執行版規之消極 03/03 22:01
35F:→ fatetree: (這說法已經打在本人上訴的第三案裡) 03/03 22:01
36F:→ fatetree: 只是為了做個總結 才又再提一次 03/03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