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看板L_LifePlan
標題[證05] 溝通信件
時間Fri Jun 23 18:36:54 2017
※ [本文轉錄自 shamanlin 信箱]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標題: Re: 不服判決 - 補充
時間: Fri Jun 23 14:01:59 2017
我在公告中與回覆申訴信裡面的回應皆是"沒有給予明確建議"。
若只是告訴原文"不要這樣做",
但是沒告訴原文"該怎麼做",
請問這樣有回答到原文任何問題嗎?
沒有嘛,
因此我認為這不算是"明確的建議",
才按照板規做出此次裁定。
若是錯誤的觀念,當然可以反駁。
不想給明確建議,你可以利用推噓文反駁他的論點;
若是要用回文反駁,則需給予明確建議。
裁定違規而刪文的文章皆有在留存備查,
所有公告判決也都公開在板上,
隨時可接受公評。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的觀察啦:
:
: ※ 引述《skyjazz (史蓋爵士)》之銘言:
: : 你在回文中指出該篇文章的建議是錯的,
: : 但是你有回答原文"該怎麼做"嗎?
: : 至少我在你的兩篇回文中都沒有看到,
: : 這即是板主判定沒有給予明確建議而裁定違規的原因。
:
: 為什麼建議他人"別按照錯誤的建議去做",不算建議?
:
: 按你的意思,以後板上有任何人宣傳錯誤甚至違法的觀念
:
: 都不用去反駁他了,因為宣傳錯誤甚至違法的觀念叫建議
:
: 但叫大家不要錯信的建議不算建議
:
:
: 你這判斷,敢放到板上接受公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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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夢中夢,布衣材不材,彈鋏狂歌莫浪猜。
埋,愚賢何用哉?
青山在,月明歸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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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hamanlin (122.116.51.173), 06/23/2017 18: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