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dasaki (K~)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supersax) Re: [公告] 板規 <發文前請務必閱讀>
時間Thu Aug 20 12:45:35 2015
你好,我是當事人kadasaki
我並未教導非正當的省錢方式,也未圖利自己,一切都是照購物平台的規則在走,
購物平台並無手機驗證,並有告知需填自己手機,
只是後面加-,在撥打電話或寄簡訊時,還是可以找到本人的。
再者,購物平台他們有保留訂單的權利,出不出貨於否,決定權是在於平台方。
也詢問過該購物平台,若申請很多帳號買東西,會不會不出貨?購物平台回覆是會出貨的
http://i.imgur.com/iLpOfXB.png 也提醒了該購物平台,需要有驗證機制在。
創立多個帳號,是每個平台有自己的規定,像Google帳號,每個電話就可以申請五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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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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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adasaki (118.163.79.96), 08/20/2015 12:50:41
1F:→ hbo65: 版友就算了 現在是版主來不正身以利則嗎? 08/20 14:22
2F:→ hbo65: 帳號可以一直創 申請幾百個帳號 掃貨給認識的盤商 08/20 14:23
3F:→ hbo65: 嚴重點就算被官方告也是應該的 公開張貼=宣揚鼓勵 08/20 14:25
4F:→ hbo65: 版友就算了 現在是版主還不正身以立則嗎? 08/20 14:26
5F:→ kadasaki: 這部份是可以探討的,如以消費者身份去買商品,資料都是 08/20 14:31
6F:→ kadasaki: 自身的資料的話,買下來後續盤商收購,這部份是不違法的 08/20 14:31
7F:→ kadasaki: 只是平台不會喜歡這類型的消費者,進而要去做一些註冊 08/20 14:32
8F:→ kadasaki: 資料的規範。我曾在購物平台購買了近一億數千萬,帳號數 08/20 14:33
9F:→ hbo65: 身為版主您自犯板規不用加重處分?看來您就是寬以待己嚕 08/20 14:33
10F:→ kadasaki: 申請過上萬,但我都用我本名,電話也用我的電話 08/20 14:34
11F:→ kadasaki: 也與平台的經營者談論過這些問題,他們有的為了IPO,或 08/20 14:35
12F:→ kadasaki: 希望留住客人,不會對帳號申請做太多規範 08/20 14:35
13F:→ hbo65: 請勿狡辯哩公然發文倡導大家每個人創幾百帳掃貨販賣 08/20 14:35
14F:→ kadasaki: 我犯了1-13,照板規判定水桶一個月,並非惡意累犯 08/20 14:36
15F:→ hbo65: 這就叫違反板規 08/20 14:36
16F:→ kadasaki: 這不是狡辯,我教的東西,並無違反到法律及站規 08/20 14:37
17F:→ kadasaki: 試問我教大家怎麼創立購物平台帳號,違反了什麼法條? 08/20 14:37
18F:→ hbo65: 哈哈靜候群長判決 08/20 14:38
19F:→ kadasaki: 你說的若是正確的東西,我不會與你辯論。 08/20 14:39
20F:→ kadasaki: 如果你說的話要有說服力,應該是你與平台方確認這是否 08/20 14:47
21F:→ kadasaki: 有違規,而不是照你的意思逕行檢舉 08/20 14:47
22F:→ kadasaki: 購物平台的部份,合法性的行為,及不合法的行為 08/20 15:39
23F:→ kadasaki: 擅用他人身分證、電話、地址,這就是不合法的 08/20 15:45
24F:→ kadasaki: A盤商 -> 購物平台 -> 我 -> A盤商 不合法 08/20 15:46
25F:→ kadasaki: A盤商 -> 購物平台 -> 我 -> B盤商 合法 08/20 15:46
26F:→ kadasaki: 只要申請購物平台的資料是正確,就算創幾萬個都是合法 08/20 15:47
27F:→ kadasaki: 要買便宜買貴給跟購物平台無關聯的盤商,也是合法 08/20 15:48
28F:→ kadasaki: 該篇文中,我提到的方式,皆為合法方式 08/20 15:49
29F:→ kadasaki: 我公開張貼合法的方式,究竟是犯什麼錯? 08/20 15:50
30F:→ kadasaki: 我又不是第一天掃貨,進國稅局也多次了,不合法我還會張 08/20 15:51
31F:→ kadasaki: 貼嗎? 08/20 15:52
32F:→ kadasaki: 我進國稅局是國稅局發現我一年刷了近億,要查我的購買記 08/20 15:53
33F:→ kadasaki: 錄,我把整年的記錄詳列證實沒問題 08/20 15:54
34F:→ kadasaki: 如果真要辯,我陪你辯個整天整月整年都可以 08/20 15:54
35F:→ kadasaki: 而不是打個哈哈,每個問題鬥到最後都鬥不過 08/20 15:55
36F:→ kadasaki: 可不可以做,問購物平台不就知道了?請問你問了嗎? 08/20 15:55
37F:→ kadasaki: 你做過經銷商嗎?你懂購物平台與經銷商的行規嗎? 08/20 15:57
38F:→ kadasaki: 如果不懂,麻煩去請教懂的人。 08/20 15:57
39F:→ kadasaki: 因為身為板主,原本想好好的處理此事。 08/20 16:01
40F:→ kadasaki: 你不得理又不饒人,我不需要對你客氣 08/20 16:02
41F:→ kadasaki: 用真實身份創多個帳號不合法,這種邏輯你講的出來 08/20 16:07
42F:→ hbo65: 噗..補最後一句..請問哪是省錢板還是牟利板?牟利就是為板規 08/20 17:38
43F:→ hbo65: 噗..補最後一句..請問哪是省錢板還是牟利板?牟利就是違板規 08/20 17:38
44F:→ kadasaki: 再麻煩你提出,在個資都填寫真實資料的情況下創多個帳號 08/20 17:39
45F:→ kadasaki: 若掃貨給盤商,究竟違反了哪一條刑法? 08/20 17:39
46F:→ hbo65: 板規明定禁多帳不正當牟利你扯到外太空當了版主請遵守板規8 08/20 17:40
47F:→ kadasaki: 省錢板有規定不得買東西去賣給他人嗎? 08/20 17:41
48F:→ kadasaki: 哪一條板規規定不得申請多個帳號?哪一條規定不得轉賣? 08/20 17:42
49F:→ kadasaki: 是什麼條款寫到申請多個帳號非正當?有案例嗎? 08/20 17:43
50F:→ kadasaki: 不要跳針好不好?你這樣要戰,我覺得很無趣。 08/20 17:43
51F:→ kadasaki: 我買東西給我同事,公司團購,是不是也違法了? 08/20 17:47
52F:→ kadasaki: 我親戚開雜貨店,我買了幾十箱飲料讓他賣,是不是違法? 08/20 17:48
53F:→ kadasaki: 多帳號買東西轉賣,違了哪個刑法,麻煩說說看 08/20 17:49
54F:→ kadasaki: 這平台不用填姓名,不用填身分證,就可以申請帳號 08/20 17:50
55F:→ kadasaki: 連平台條款都沒寫到一人只能有一個帳號,何來不正當? 08/20 17:51
56F:→ kadasaki: 你是看到外太空的板規了嗎?多帳?牟利寫在哪? 08/20 17:54
57F:→ kadasaki: 便宜到都可以轉賣牟利,難道這不算省? 08/20 18:25
58F:→ kadasaki: 如果你需要只能申請一個帳號,又賣很貴的平台,那請至 08/20 18:28
59F:→ kadasaki: 買貴板 08/20 18:29
【投稿】與省錢心得不同,為詳細教學省錢步驟使眾人得益
1.板規內有此項,教眾人如何得益,得益是否為牟利?板規既已寫可教眾人得益為何你說
不得牟利?
2.創多個帳號,於百利市是合法的,會員條款無提及,也沒要求填姓名、身分證、地址。
3.物品轉賣(非藥品、醫療設備),這也是合法的。
在板規可教人得益下,我告知兩項合法方式,究竟違反了什麼?
既要辯論,就不要打哈哈的用開玩笑的方式,拿出法條跟規章來。
同是高雄人,我不希望遇到一個讓我看不起的高雄人,拿出你的魄力來。
你提到的「板規禁多帳不正當牟利」,申請多帳為何不正當?有規定不得牟利(得益)?
申請多個帳號正不正當,你要詳讀百利市平台的規章,再來解釋為何不正當,而不是
洗帳洗帳的講,像PTT可以合法註冊五個ID,百利市若有明文規定,同一人不得註冊
兩個帳號以上下,創多帳號才是違反了百利市的規定。
而消費者購買後,轉售之行為,若此商品無特殊買賣限制,是可進行轉售行為。
回覆一個可讓我信服的答案,別讓我看不起你呀。
※ 編輯: kadasaki (27.246.227.93), 08/21/2015 0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