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pofeng (螢火蟲)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申訴] Insurance版主Leepofeng濫權水桶
時間Wed May 8 01:21:59 2013
※ 引述《amateratha (南山的小朱)》之銘言:
: 四.不服理由︰
:
: 1. 該板主所謂前兩次水桶180天,事實上根本是當時版主蓄意偏袒特定人士惡
: 意挑釁在先,又惡意處罰對這些惡意言論發言抗議的本人在後,先前我忍著沒來申
: 訴,結果Leepofeng竟然有臉把先前自己錯誤的判決當成本人『情節重大』的藉口!
蓄意偏袒-->腦補,我不是一個沒聲音的板主,在板上與板友討論是常有的事
此人所謂的特定人士,還公告警告過,哪來的偏袒?
難道對所有板友水桶禁言,讓版面死氣沉沉,才叫做沒有偏袒?
請注意,我在板面上意見相左過的板友,哪一個被我水桶了?
而此人沒有跟我交鋒過,為什麼一直被水桶?
這根本和個人偏好無關,而是有無違反板規的具體事證
忍著沒來申訴-->現在可以補,違反板規是事實,我也很好奇要申訴什麼?
: 2. 所謂提及姓名一事,分明是對方過去已經自己公佈自己的名字,我只不過用
: 他自稱的名字來叫他,是真是假只有當事人自己知道,就算是真的,那也是對方自己
: 講出來的,怎能怪罪到我頭上?!
對方要公佈自己的名字是他的自由,不代表別人就可以公開
自己提到,別人不能說什麼,別人公開,那不只違反板規,還涉及違反個資法
: 3. 本人欲搜證時發現,Leepofeng竟將所謂本人犯錯的文章從板面刪除
: (搜尋1HTgnUK或本人於4/24日發的文都找不到),讓我無法舉證。
違反板規又涉及個資,所以刪除,我有留存
板主立場:
此人與其他板友有法律糾紛,之前違反板規,剛出水桶再度違反板規並且放話挑釁
不但將官司扯進板面推文,還在推文公開板友姓名,也在部落格出言恐嚇:
http://mocear.pixnet.net/blog/post/37836043
在推文中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
大家想知道********會用什麼話術逃避偽造文書的罪嫌嗎?(ID馬賽克處理)
因偏離主題也違反了板規二,因妨礙他人名譽違反了板規五,只是在水桶公告並未提及
此人不但嚴重違反板規,之前水桶期間也曾數度使用分身PO文或推文
顯見無視板規,只知逞兇鬥狠,擾亂板面秩序
只是此部份與本申訴無關,會再另行處理
本人無意參與其中爭執,但身為板主根據板規處理板務
卻莫名成為箭靶與人肉對象,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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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24.174
1F:→ Leepofeng:板友ID涉及個資與妨礙名譽,因此以馬賽克處理 05/08 01:26
2F:→ Leepofeng:若小組長需要原始文章全文,我私信再提供 05/08 01:27
3F:→ amateratha:妨礙名譽?此人已經妨害我名譽多年,要提供資料的話我 05/09 21:25
4F:→ amateratha:自己可以給,要看告訴狀跟我提告之證據的話我也都有 05/09 21:26
5F:→ amateratha:你現在又宣稱我數度使用分身發文,那麼證據呢? 05/09 21:26
6F:→ amateratha:你不循舉報管道處理,現在毫無根據的宣稱我用分身違規 05/09 21:27
7F:→ amateratha:惡意抹黑我無視版規、逞兇鬥很,擾亂版面秩序?! 05/09 21:27
8F:→ amateratha:請你將所有的證據拿出來,因為我知道你沒有! 05/09 21:27
9F:→ amateratha:你要扯到個資法,我告訴你,這法可沒有保護到連當事人 05/09 21:28
10F:→ amateratha:自己宣稱的資料都不能轉述,不要在這邊任意擴張解釋! 05/09 21:28
11F:→ amateratha:講的自己一點錯都沒有,還有臉說自己根據版規處理版務 05/09 21:30
12F:→ amateratha:我再補充一件事:該官司當事人自己都『坦承』罪狀的情 05/09 21:36
13F:→ amateratha:況下,你在這邊片面、偏頗、惡意的宣稱我恐嚇對方,請 05/09 21:36
14F:→ amateratha:問又是何居心?如果屆時法院判我勝訴,我要不要把你一 05/09 21:37
15F:→ amateratha:併告入『加重誹謗』?講話請拿出證據來! 05/09 21:37
16F:→ amateratha:我剛剛重新確認了一下,leepofeng宣稱被我『恐嚇』的人 05/09 22:36
17F:→ amateratha:與涉嫌偽造文書妨礙本人名譽的是不同人,這點我承認我 05/09 22:36
18F:→ amateratha:弄錯了,但是我對你這種是非不分的態度,非常憤怒! 05/09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