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Jdavid (我剛出社會)
看板L_LifePlan
標題[檢舉] pognini 怠於處理廣告疑慮文章
時間Wed Dec 19 00:22:22 2012
一.被檢舉人ID:pognini
二.此檢舉案件相關資訊︰
(a)檢舉事件發生看板:Examination 國考板
(b)此案簡述:
被檢舉人國考板板主pognini,怠於執行板務。對違反板規廣告連結
文章警告,而後使用者置之不理,該違規文章至今仍未處理。被檢舉人顯
有
懈怠之虞。
(c)補充說明:
1.該使用者yes0705於該板發表文章(附於証據附件007-01),文章中含
相關商業廣告連結,經其他使用者及被檢舉人推文提醒,其後仍無視提
醒,未將相關商業廣告連結刪除。
2.該文章自2012/12/06發表至今以逾十日以上,仍未見被檢舉人依該板板
規第6條處理(附於証據附件007-02)。被檢舉人處理板務過於
懈怠,懇
請組長仲裁。
三.此檢舉之證據︰(證據請以
轉錄方式轉錄至本板。或註明文章代碼。)
相關証據隨後由檢舉人信箱轉錄至組務板面。
四.檢舉依據︰
[公告] LifePlan組規 (修訂日期:2011/11/28)
#1Cj09eGx (L_LifePlan)
板主懲戒
1.板主違反本組規、板主基本規範 或 處理板務過於偏袒、恣意、
懈怠者,
依情節處以 警告一次 或 直接解除職務,嚴重者可限期剝奪於本小組擔任
板主之權。更嚴重者提報群組務板剝奪於本群組擔任板主之權。
2.板主於本板申訴案件中敗訴者,並非即符合前條懲處之要件及程度。
3.經小組判決而解除職務之板主,於解職日起一年內不得擔任被解職板面之板主。
(請"逐點"敘明被檢舉者違反之相關ptt的規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4.62
1F:推 pognini:曾推文要求原PO自刪連結未果,已刪除該文 12/19 08:29
2F:→ pognini:另外,12.6~12.18期間有地方特考,我沒請假,但也不能苛求 12/19 08:30
3F:→ pognini:我時時刻刻注意他有沒有自刪 12/19 08:35
檢舉人對被檢舉人回應做出說明,避免被檢舉人言論混淆視聽。說明如下:
1.被檢舉人回應言:『曾推文要求原PO自刪連結未果,已刪除該文』,該文刪除於
本檢舉案後,足見其
懈怠處理板務。且本檢舉案訴求為處理板務過於
懈怠,非針
板務結果是否依板規處置,請被檢舉人勿在是否刪除該文上作文章,混淆視聽。
2.被檢舉人回應言:『另外,
12.6~12.18期間有地方特考,我沒請假,但也不能苛求
我時時刻刻注意他有沒有自刪』。針對此推文發文,檢舉人做出以下詳細說明:
(a)地方特考時間為2012/12/17~2012/12/18,非被檢舉人所言:12.6~12.18
(
http://tinyurl.com/86syylb 附上考選部行事曆連結証明)被檢舉人
卻有意將日期向前延伸至12/06,而12/06為該違規文章發文時間,足見混
淆視聽之用意。又,沒有請假為被檢舉人個人選擇,非解釋被檢舉人
懈怠
之理由;經由該板、站上文章查得:12/06~12/18期間,被檢舉人於公務、
私事皆發文處理該板公務之公告或是私人事件之回應(附上該板、站查詢
証明:
http://ppt.cc/rVbd、
http://ppt.cc/8CDY)。被檢舉人應善用該
板之板務工作室功能,記錄違規之虞文章,以便檢視及利於處理板
務。
(b)被檢舉人回應言:『但也不能苛求我時時刻刻注意他有沒有自刪』,但被
檢舉人於
12.6~12.18期間,經常注意組務板上與己相關之文章,檢視組務
板文章結果如下:
12/10:
#1GnKtxeN (L_LifePlan)、
#1GnVSism (L_LifePlan)
12/12:
#1Go7-q8Q (L_LifePlan)、
#1Go8omWZ (L_LifePlan)
12/14:
#1GoeLK60 (L_LifePlan)
12/15:
#1Gorva9w (L_LifePlan)
12/17:
#1GpVWbpL (L_LifePlan)
12/18:
#1Gq8yAAM (L_LifePlan)、
#1Gq9X2A6 (L_LifePlan)
以上文章或推文或發文,皆有被檢舉人留下的痕跡。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4.62 (12/19 14:20)
4F:推 pognini:如果用這種標準,那個小組累積幾個月為處理的案件一堆 12/19 16:21
5F:→ pognini:是否每個人怠忽職守? 該案我先讓作者自行處理,之後你提到 12/19 16:23
6F:→ pognini:他還沒自刪,我也立刻去處理,若這叫怠職,全PTT沒幾個板 12/19 16:24
7F:→ pognini:務組務幹得下去,隨便找都一堆超過一個月未處理的申訴案 12/19 16:25
8F:→ pognini:不論再怎麼盡責,只要一篇稍緩處理就是怠職,誰受得了 12/19 16:34
請被檢舉人勿以要求不法之公平為論述重點,本檢舉案僅對個案狀況討論,
若被檢舉人覺得他案有相同疑慮,可依站、群組、小組相關規定,至各相關
板面提出相關異議。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4.62 (12/1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