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L_LifePlan
標題[建議] 建議修改組規
時間Sun Oct 21 22:39:51 2012
根據PTT法院
#11Phto_B (PttLaw)之規定
參.提出建議
一.對板主提出之建議 => 在看板提出
二.對小組長提出之建議 => 在群組事務看板提出
三.對站方(限於站規)之建議 => 在 PttLawSug提出
四.管理者認為建議有理由者,將採納。
認為無理由者,不另行回覆。
5.為維持看板秩序,非當事人請勿回文或推文。
除申訴、檢舉當事人與組內板主之外,其餘使用者請勿回文或推文。
第一次會先以推文提醒,如提醒後仍再犯,必要時小組長得將該文鎖文
並視情況決定是否對違反本規定者1~7天不等之看板停權處置。
根據站規規定,對於板務之建議均可發表在板面
組規限制非當事人不得回文或推文,已經牴觸站規
該組規請群組長代小組長,宣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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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196.137
1F:推 jaky11:前面講的是針對人的建議 後面講的是預防有些人在下面亂 10/22 08:13
2F:→ jaky11:這似乎好像有點岳飛打張菲 10/22 08:13
3F:推 hateOnas:看起來直接不採納是可以的...T_T 10/22 12:36
4F:→ GeminiMan:非相關當事人對申訴案的意見並非建議,故不會依此修改 10/24 14:41
5F:→ GeminiMan:組規。 10/24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