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L_LifePlan
標題[申請] 申請解釋國考板板規
時間Wed Sep 19 00:32:44 2012
7.轉出本板文章須經原作者同意。經作者檢舉,違者水桶半年
至一年。作者如無註明不得轉載,應視為同意轉載分享。
推文內容視為文章一部分,發文者未經推文者同意修改其推
文,經檢舉,水桶一年以下處罰。
推文視同文章,使用者者推文違規視情況可追加劣文處罰。
1.
你好,小組長請協助本人認定,該項板規內之「修改」一詞
是否包括「完全刪除」~
該項板規由本人之認定「修改」即有包括「小部分之修改」「大部分之修改」
當然也包括「全部的修改」
而「全部修改」依照板規之認定,應為所謂「刪除」
故刪除推文亦應為修改推文~
2.
板規之認定權,除了依照組規提出申請解釋
板主對於板規,應有其認定權
在沒有違反站規之情況下,本人認為該項板規之修改當然包括刪除
3.
請小組長判決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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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3.203.223
1F:→ ganbaday:這在BM討論到爛了 edit =/= delete 09/19 00:37
2F:→ ganbaday:修改者,乃捏造不實發言冠在別人頭上,這很嚴重... 09/19 00:38
3F:→ ganbaday:依一般通念,兩者不相當。你要包含也行,板規寫清楚就OK 09/19 00:39
4F:→ ganbaday:(這沒啥好問的吧 容易誤解的地方寫清楚不就好了...) 09/19 00:40
5F:→ ganbaday:另外,這兩個標題應該用[問題]或[討論]=_= 09/19 00:40
6F:→ ganbaday:[申請]是組務申請案的業務 09/19 00:41
7F:→ bbbing:結果都是站務級討論過的問題.... 09/19 19:22
8F:推 GeminiMan:一、[申請] 請用於看板事務申請。 09/24 14:20
9F:→ GeminiMan:二、組務判決文亦已指出 [修改] 和 [刪除] 推文概念不同 09/24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