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ce2011 (長期代訂 博客來)
標題Fw: 申請減少水桶天數
時間Tue Aug 28 23:09:56 2012
※ [本文轉錄自 since2011 信箱]
作者: gargamel (賈不妙)
標題: Re: 申請減少水桶天數
時間: Tue Aug 28 10:47:24 2012
※ 引述《since2011 (長期代訂 博客來)》之銘言:
: ※ 引述《gargamel (賈不妙)》之銘言:
: : 之前有, 但我是把他的偷渡當作另一篇代訂合併處理
: 板上關於Pcom的水桶公告只有8/28一篇,何來之前有?
當然不是pcom的
: 而且4/02、4/17、5/01、6/07、6/10皆有同樣的文章,怎不見被處理?
: 板規條文所謂不可偷渡代訂,是指交換標題暗藏代訂內文,
: 還是任何與代訂相關的可能文字皆不能有,並無說明。
: 從3月公告到至今8月,長達4個月板上累積5篇犯規文未被處理,這不就等
之前文章已過許久, 已無水桶意義
: 同在告知所有板友,此類行徑不算觸犯板規!板主不是神,大家能體諒,
我不是神 是我不對 只能之後再多留意及靠板友們的檢舉
: 但是長時間未處理,造成其他板友的誤觸板規,所以板友該死?
: : 目前pcom亦申訴偷渡水桶, 我傾向維持判決, 故暫不處理您的減輕申請.
: pcom從4月開始違反板規,累積多篇,為何只有30天?
: pcom犯規在前,累積多篇未被處理,導致板友後續觸法,為何我不能減輕?
: 我不知道他申訴內容,但我猜他如果抱怨之前怎都沒事,請問那為何後面如
: 我的板友更該死?難道板規不明、板主怠誤都沒責任?
: 對於happybi違規發文, 原合併水桶60天
: 違規者已來信告知已明白板規, 保證不會再犯
: 故作出以下水桶調整
: happybi 調整水桶10天
: 違規告知明白板規,保證不會再犯
: 可以60天變10天
那時剛上任 需要磨合
: 為何我沒弄清楚板規規定、又被板上未被處理的文章誤導,不能減輕?
: 要說看不清楚規定,要怪自己,我接受。但被誤導,板主不用負責?
: 而且前例告訴大家,不明白板規而誤觸,只要能改、不再犯,都可被原諒。
: 為何現在又有理由變成罪該萬死?
: 板主管板難免有疏漏,大家能體諒,但板友一時誤觸就不該原諒?
: 還是因為前文都沒被板主處理,才被誤導....
這只能請您往上申訴了
: 經查happybi
: 文章代碼(AID): #1FKbd6Mn #1FKH5KjF
: 違反板規
: 3/3 上午已修改標題, 提醒違規
: 3/4 仍再違規發出代訂文
: 此板友還是有被提醒後繼續違規
: 請問為何我比他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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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幹你媽的!沒看過人魚啊!
██████皿█ ▄▄▄▄▄▄▄ 崖上のb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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