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標題Fw: (coolshit) Re: 哪裡違規?
時間Sun Aug 12 11:14:29 2012
※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標題: Re: 哪裡違規?
時間: Sat Aug 11 17:17:04 2012
請附上 您欲討論板務的本人對您之回覆
本人目前僅回覆您 您發表的文章 違反板規5
並未回覆您,所欲討論板務的內容
貴端,亦從未寄信向本人詢問。
至於您目前想要在板面發表您,為什麼會違反板規5之規定
可以發文討論。只限於您,不過您在水桶中了^^
能發文討論便發文吧。
本人已經向你警告過了唷!!!不要真的以為我不會水桶違規者
※ 引述《coolshit (我是笨蛋~~)》之銘言: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請提出 相關證明 證明您無違反板規5之規範
: : 就文章內容 你並未向本人詢問 便自行發文
: : 違反板規5之規定,如不服請向組務申訴。
: 已寫信跟你連絡過了 自己都忘了嗎
: 文章內容你也看過了 板規只有要求先連絡 沒說要你同意
: 請撤銷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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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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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55555 (36.233.202.177), 時間: 08/12/2012 11: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