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申訴] marriage板板主CHTZ判決不當
時間Mon Feb 21 21:00:58 2011
我和誰鬥法/遊戲 /對罵?
而且你公告的內容是『以下推文已經"暗示" "指責" 特定版友』
我明明是說『有些』
根本沒有特定指責誰,只是在講個社會現況
要說有特定對象,那也要指出好幾個才能符合我說的『有些』哩!
要說私怨,怎麼不說說你的假公告才是真私怨呢?
※ 引述《CHTZ (和平)》之銘言:
: 2/15
: 4.推文裡玩鬥法/遊戲 /對罵...就是意圖引起不必要的私怨
: 警告刪文第二次者,水桶七天
: 這是2/15特別新增的,不需要原po檢舉
: ※ 引述《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之銘言:
: : 作者 CHTZ (和平) 看板 marriage
: : 標題 [公告]版規新增仗義直言條款
: : 時間 Sat Feb 19 02:51:20 2011
: : 我應該沒搞錯吧?
: : 這個條款是2/19才有的
: : 還是你說的不是這條?
: : 所以,哪個是原作者?
: : 你又在組務板撒謊了嗎?
: : 所以,我明顯指稱了那些人?
: : 剪剪貼貼就想入罪於人?
: : NINIHEN 是專業第三者嗎?
: : 親身經歷要比幻想來的實用,不是嗎?
: : 更何況,我也沒有特別不認同第三者
: : 我一向都是大家講好就好,只要彼此同意,大鍋炒也很好
: : 推一下板友的經驗談,有問題嗎?
: : 你先想辦法對原作者解釋一下吧!
: : 無法確認你所說的原po說沒檢舉你.
: : 對方也可以跟你說我沒檢舉你 但事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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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4.197.241
1F:推 CHTZ:"這篇作者"...明顯特定人士了 02/21 21:24
2F:→ CHTZ:在candyhill的文章下說"小三開示回文"...很明顯 02/21 21:24
3F:→ rehtra:那另一篇怎麼解釋?根本沒指誰啊,而且candyhill也不是破壞 02/21 21:27
4F:→ rehtra:人家婚姻的第三者,根本就沒講她,她也沒表示意見啊 02/21 21:27
5F:→ rehtra:公告內容剪貼無關的東西來入罪是應該的嗎? 02/21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