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申訴] 婚姻板板規開放板友刪除推文
時間Sun Sep 12 12:04:46 2010
一.申訴人ID:Prius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板主:loser1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YES
(本板不接受未與板主溝通之申訴,若無經此程序將拒絕申訴。)
三.此申訴之判決︰
(a)該判決文章編號:婚姻板公告
(b)判決內容(公告相關內容摘要):
(5/31修訂)
為避免推文大戰發生,即日起准許文章作者刪除自己不喜之推文。
唯請遵守以下兩點:
1. 在最後一次編輯文章前必須明文寫出你刪除那些人的推文。
(毋需理由)
2. 刪除推文必須將該發言者的推文「完全」刪除,留下任一殘餘則視為
惡意竄改他人發言語句。(以系統編輯記號為準)
(c)受影響之文章:
#1CZ1BSA7 (marriage)
(d)板主loser1於該文章中的補充說明
→ loser1:樓上:請見五月三十一日增添板規,刪噓文不用理由。 09/12 11:36
四.不服理由︰
婚姻板板規開放板友刪除推文(噓文)而且不需要有任何理由
本來該板規是出於好意,希望避免"推文大戰"
好意是沒有問題,問題是
一、不需要理由的刪除推文規定,已經是一種任意修改
他人言論自由的行為
二、更無論該刪除推文(噓文)的理由是否充足跟適當
因此,該板板規所規範之行為已經過度侵犯他人的言論自由
故提出申訴
希望廢止該項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規定
並希望 uwmtsa 回復我被刪除之推噓文,本人願意接受公論檢視,而非
任意被刪除推噓文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
若有相關法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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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3.11.45
※ 編輯: Prius 來自: 111.83.11.45 (09/12 12:10)
1F:推 hateOnas:溝通信在哪?? 09/12 12:25
在看到推文被刪除後,本人曾於 11:31 ~ 11:36 以再次噓文方式表示反對
被網友任意刪除推文/噓文的抗議
任意刪除他人之言論是違反法律也是不禮貌之行為,也準備以私信跟板主檢舉
而板主 loser1 主動於 11:36 分以推文方式補充,經查證,的確有此板規規定,
因此本申請訴是在針對板規之不合理、不合法規定所提出之申訴
而該表達不滿之意見,在 11:49 分則又被 uwmtsa 給刪除
2F:→ hateOnas:修改他人言論自由? 09/12 12:27
3F:推 hateOnas:你可以自己發文啊 總不能跑去總統府塗鴉被罰就說.... 09/12 12:30
婚姻板本來是討論婚姻相關議題,近日來則變成再討論"人身攻擊"
因此板主已經公告停止該討論
如此的情況下,用發文來討論是很不恰當的,使用噓文才比較合適吧
除非,在婚姻板噓文就跟"亂塗鴉"是一樣的,否則很難接受此一建議
4F:→ hateOnas:侵犯言論自由吧 09/12 12:30
這是要提出此一申請的第三個理由!!
原先的對
#1CZ1BSA7 文章的噓文,是因為板主 redddd 已經公告
17943 ! 9/12 redddd □ [公告] [勸說] 文責自負有感 鎖文
但是,
#1CZ1BSA7 卻換個標題,繼續討論相同話題,因此噓文,
這怎麼會是"去總統府塗鴉"--如此違法又惡質的行為
結果不但噓文被刪除,再加上刪除只註明"刪除XXXX推噓文"
沒有說明任何理由,也未保留原來的推噓文
進而造成其他板友,例如:hateOnas 誤會小弟是"跑去總統府塗鴉被罰"
更明顯的證明該板規之不合理性
※ 編輯: Prius 來自: 111.83.11.45 (09/12 13:16)
※ 編輯: Prius 來自: 111.83.11.45 (09/12 13:20)
5F:推 QQGirl:請先和板主溝通再行申訴,溝通完請將證據轉錄於組務板 09/12 23:13
6F:→ QQGirl:另,在看板上推文表達意見無法視為"已和板主完成溝通" 09/12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