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acy (撲撲~)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申請] Examination 申請新增板主 jolin poiuy …
時間Thu Aug 5 17:05:24 2010
※ 引述《magma (寒蟬)》之銘言:
: 因為sgacy版主似乎不了解我的訴求 在此整理一篇文章回覆他的疑問
: 如造成組務版爭執和混亂 對小組長先說聲抱歉
: 我先聲明 我沒有罷免版主 也沒有要他背什麼政治責任的意思
: 我的訴求只是建議版主 可以由投票的方式讓有意擔任版主的人發表政見
: 而結果再交由小組長跟群組長審核
: 本組關於新增版主的規定如下:
: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 依組規,版主需向組務提出申請,但如何決定人選屬於版主的裁量權。
: 目前本版只剩一個版主,沒有其餘版主可以審核人選的適當性。
: 在所有版主只有一個版主的情況下,
: 我認為可以辦理投票由民意做後盾,加強版眾對新版主的信任感。
: sgacy版主原先認為我的建議未依循組規,但依#1AIWyyIp的判決,
: 先舉行投票再向組務申請新版主,於組規無抵觸。
: 推舉版主屬於原版主的裁量權,我無意強行要求sgacy版主一定要舉行投票,
: 在此申論我的建議有所根據,僅做為執事者定奪之另一種選擇。
: 至於合法跟不違法的差異,最終sgacy版主仍然需依組規提出申請,後續程序是相同的。
: 這些建議只是做為版主行使職權的參考。
: 且組規對如何推派新版主沒有詳加規定,我認為尚無討論是強行規定或任意規定的空間。
: 以上就sgacy版主認為我不夠有邏輯處論述,最終我還是尊重小組長的認定。
一、既然法有明定有版主時,由版主於組務版提出申請,並經提名人附議後即可,
我認為我即無需要辦理投票,此為不合法行為。以投票選出之版主,將來有合
法性之疑異。舉例而言,若候選人反對票多於贊成票,該如何處置?究竟,以
本人(現任版主)之選擇為優先,或版眾之選擇為優。若以版主為優先,則實無
需要辦理投票,若以版眾為優先,則又違反組規,由現任版主提出申請經提名
人覆議即可任版主之規定。此為兩難,不可不思。
二、但是小組長有此顧慮,本人在此願意辭職版主,使本版為無版主狀態,依組規
得以合法舉行版主選舉,如此依選舉所選之版主為合法產生,則可完成小組長
之意旨,又可以依組規依法行政。
三、抱歉,我是公務員,我堅信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所以,請小組長思考關於版主
產生,組規是否有修改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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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不敢走的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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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一路向前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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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54.252
1F:→ hateOnas:你是公務員 那裡怎麼會寫覆議這種東西? 是 附議 08/05 17:34
2F:→ hateOnas:另外 無板主 則至lifenewboard 連署板主 不需選舉 08/05 17:35
3F:→ sinlun:樓上會轉西斯板文去八卦檢舉板 08/05 17:35
4F:→ sinlun:不是也很好笑 你也會看錯不是嗎? 08/05 17:36
5F:→ hateOnas:舉行板主投票然後再由板主提出申請並不違反組規好嗎 ... 08/05 17:37
6F:推 hateOnas:XDDDD 是是是 08/05 17:43
7F:推 hateOnas:真的受理請辭的話 請想要當的人 到國考板發政見 08/05 17:45
8F:→ hateOnas:然後到lifenewboard發起連署 08/05 17:45
9F:→ tisen:有想法,雄才大略的板友都被關到水桶去了XD所以只能在這講啦 08/05 17:49
10F:→ sinlun:樓上在說自己吧 08/05 18:01
11F:→ hateOnas:他是被關到水桶兩星期沒錯 08/05 18:24
※ 編輯: sgacy 來自: 220.141.32.66 (08/05 18:55)
12F:→ sgacy:這是版主權力是否選舉 版主覺得沒必要 QQ說要 08/05 18:55
13F:→ sgacy:那就尊重QQ想法 反正QQ小組長 永遠不會給我關愛的眼神 08/05 18:56
14F:→ sgacy:最後再講 若小組長覺得人選不適任 自然可以拒絕他擔任版主 08/05 18:58
15F:→ sgacy:可是 自己不承擔責任 卻要用選舉 真是有趣 08/05 18:58
16F:推 larusa:你不是說依法行政 一開始不是就跟你說"板主任免權"可以上訴 08/05 19:03
17F:→ sgacy:對 小組長自己可以決定版主是不適任 可是他拒絕 08/05 19:04
18F:→ sgacy:卻要我做依法不合的事情 莫名其妙 08/05 19:04
19F:→ larusa:至群組長層級 實在一點都不覺得板主你真的想依法行政 08/05 19:05
20F:推 larusa:你在這邊指責小組長要你做於法不合的事 卻放棄上訴至群組長 08/05 19:08
21F:→ sgacy:沒興趣上訴到群 因為從之前到現在的判決就知道了 08/05 19:10
22F:→ sgacy:QQ小組長 自己定組規 自己違反 以後也一定一樣 08/05 19:10
23F:→ sgacy:不用同事了 這樣只是讓自己更累而已 08/05 19:10
24F:→ sgacy:今天他可以要求我做不合法的事情 改天也一定一樣 08/05 19:11
25F:推 hateOnas:申請第四位板主要板務站長同意... XDDDD 08/05 19:11
26F:→ hateOnas:組規不是QQ定的 你的指控有錯誤 08/05 19:12
27F:→ sgacy:哈 不是他定的 那他也要遵守阿~國考版版規也不是我定的 08/05 19:13
28F:→ hateOnas:請你舉辦投票 並沒有違法 08/05 19:13
29F:→ sgacy:中華民國憲法、民法、刑法也不是我定的 我可以不遵守阿? 08/05 19:13
30F:→ hateOnas:不過我有興趣的是... 有沒有違法問題 為什麼不能上訴到 08/05 19:13
31F:→ sgacy:我說過 不違法 但也不合法 我不想做不合法的事情 08/05 19:13
32F:→ hateOnas:法務站長 XDDD 08/05 19:13
33F:→ hateOnas:拜託一下 沒有不合法好不好 08/05 19:14
34F:→ sinlun:國考板很早就同時有過四位板主了... 08/05 19:14
35F:推 larusa:PTTLaw 法規集 關於板主任免權是小組長的權力 小組長根據 08/05 19:15
36F:→ larusa:其中規定 要求板主依一定程序後 放得與以任免 與群組法規 08/05 19:16
37F:推 hateOnas:我想上訴法務站長啊 誰能給我這個機會 08/05 19:17
38F:→ larusa:由現任板主提出 所有板主同意 並無違背 08/05 19:17
39F:→ hateOnas:我是覺得你一直在這邊..很... 08/05 19:18
40F:→ larusa:所以我才說請s板主上訴至群組長 尤其裁決 看小組長依規定要 08/05 19:18
41F:→ larusa:求板主經依定程序產生 是否不恰當 08/05 19:19
42F:→ larusa:有好幾個錯字 不好意思 08/05 19:19
43F:→ hateOnas:群組長 有人嗎? 08/05 19:20
44F:→ larusa:okcool 板務站長代管 08/05 19:21
45F:→ hateOnas:我只想說 kkabcd要戰 就出來承認吧 XDDD 08/0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