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Girl (領養代替購買)
看板L_LifePlan
標題[判決] 使用者magma 申訴 Examination板 sgacy板主 案
時間Mon Aug 2 12:32:52 2010
裁判日期: 2010/08/02
裁判案由: [申訴] 不服Examination版sgacy版主之判決 (
#1CKvJO-S (L_LifePlan))
裁判全文:
申訴人 magma 對於 Examniation 板主 sgacy 對其於7/26在使用者FreeSir文章下
推文之判決不服,在與 sgacy板主 溝通後無法達成共識逕行至組務申訴。
組方在檢驗申訴人所檢附之證據以及板主之說明後,
依據Examniation板板規做出以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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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判停權14天,
依站方最新制度
[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1CLXxDNX (SYSOP),
本案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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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mination板板規第二點
◆ 板規 2. 請注重網路禮儀,尊重國考板的每一位板友。切勿引戰或挑釁他人。
註1.板規二採廣義解釋,令人觀感不佳及情緒性字眼是板主考量的重點
且檢舉權人若沒提出檢舉則不告不理。關於檢舉權人的定義可參閱站規。
註2.對 特定/不特定 板友言語攻訐、互相爭吵、挑釁引戰、或其他情節重大者
,將依裁量權選擇劣退併科水桶14天~終身不等。
申訴人之推文
1F:噓 magma:原po明知資格不符又提罷免 不是給連署版主添124.9.205.233 07/26 23:08
2F:→ magma:麻煩嗎?分明是亂版還好意思説別人偽善懦弱124.9.205.233 07/26 23:09
經檢視Examniation板板規第二點及申訴人之推文,組方認為申訴人推文內容
在情緒表達上口氣略為不佳,但其內容是在表達本身對該罷免案的否定看法,
並未有挑釁引戰-故意引起爭端之意。而
「分明是亂版還好意思説別人偽善懦弱」
一句依板規第二點的廣義解釋之下,對部份使用者而言確實會有「令人觀感不佳」
的感受。
另組方認為,板主在判斷是否有挑釁引戰時應以"原文內容"為準,原文作者是否
有回應不應一併列為判斷準則之一。
依上述理由,組方做出此判決。
因此水桶判決人數眾多,組方在逐一檢視各使用者的推文內容之後,建議板主
重新檢視各使用者之推文並依情節輕重做出更適當之判決。
實習小組長 QQ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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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QGirl 來自: 220.136.231.138 (08/02 12:35)
※ sgacy: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8/02 13:22
※ HELFEME:轉錄至看板 Examination 08/03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