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ma (寒蟬)
標題[附件4]sgacy版主針對信件2之回信
時間Sat Jul 31 11:20:24 2010
※ [本文轉錄自 magma 信箱]
作者: sgacy (撲撲~)
標題: Re: 版主您好 我無法接受您給我水桶之判決
時間: Sat Jul 31 00:32:12 2010
※ 引述《magma (寒蟬)》之銘言:
: ※ 引述《sgacy (撲撲~)》之銘言:
: : 本次懲處針對所有於該文下 推文或噓文中具有違反版規二行為者
: : 不論該文是否為亂版文 台端之噓文具有討釁該文作者 並具有引戰意圖之事實
: : 確也造成該文作者回應 即已符合版規二懲處之標準
: 我推文中所說的一切皆是可公評之事實 何來引戰之意圖?
: 您貴為版主 可以在引戰文釣魚達成目的後秋後算帳 説原文亂版
: 我區區小版民 同樣說出"亂版"二字 卻被視為挑釁
: 版主們當時m此文 置底的時候 難道就不曾檢視該文引戰的意圖?
: 難道引戰文 不是因為其本文引戰而成立 而是視推文熱烈的程度才成立?
: 竊以為你們一開始m文置底時 就已有明顯重大偏頗助長該文引戰的瑕疵
: 請將原文備份交給組務以釐清真相 勿再隻手遮天 將所有證據都煙滅
不論該文是否為亂版文,台端回應並因此造成本版混亂,
即已符合版規二懲處之規定,版主裁決時並不考量台端所
回應為主動或被動,或文章是否本身就是引戰,只要具有
挑釁、引戰之意圖,即會被懲處,此有許多前例在案(詳
見)。
版友若遇他人挑釁或亂版應隨即向版主反應申訴,版主即
會懲處該文作者,若再回應引戰,將造成本版混亂。即不
管挑釁由誰發起,都會被懲處。
該文之所以被置底,乃是尊重所有版友對版主選舉之權力
,以本版一日文章量,若不將該文置底,僅需兩天該文即
難以尋得,似有偏袒K版主之嫌疑。權衡之下,本人考量
版友權力需得伸張,故將該文置底。
若台端仍無法接受,傾向組務版反應,本人不再回應。另
組務版有原文,請自行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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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不敢走的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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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一路向前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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