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gma (寒蟬)
標題[附件2]sgacy版主針對信件1之回信
時間Sat Jul 31 11:17:20 2010
※ [本文轉錄自 magma 信箱]
作者: sgacy (撲撲~)
標題: Re: 版主您好 我無法接受您給我水桶之判決
時間: Fri Jul 30 23:47:56 2010
※ 引述《magma (寒蟬)》之銘言:
: 噓 magma:原po明知資格不符又提罷免 不是給連署版主添 124.9.205.233 07/26 23:08
: → magma:麻煩嗎?分明是亂版還好意思説別人偽善懦弱 124.9.205.233 07/26 23:09
: 被您標出來的是這部份 並不涉及任何人身攻擊
: 畢竟原本Freesir的目的就在引戰 您也説那是亂版文
: 請問除了版主外 其他版友難道不能指責亂版文的錯誤嗎?
: 偽善懦弱也是原文中有的文字 我是不同意他亂版才反詰他的
: 構成引戰文的要件 應該要有對原po的人身攻擊
: 或是攻擊特定人士 或持續重覆回同樣內容之推文吧
: 請給我一個確切的理由 我認為您給我水桶的標準與版規不符
: 如果不能説那是亂版文 也請您修正版規 有亂版之虞的文章不得回覆與推文
: 而且您從未鎖文或公告不可推噓文 就把噓文的人水桶 也未免太武斷了
: 更何況那還是一篇原本被m 被置底的高調文章
: 如果您不能說服我 我會繼續跟組務反應
本次懲處針對所有於該文下 推文或噓文中具有違反版規二行為者
不論該文是否為亂版文 台端之噓文具有討釁該文作者 並具有引戰意圖之事實
確也造成該文作者回應 即已符合版規二懲處之標準
--
‧ ˙ ‧
﹒ .
﹒ ˙
˙ ‧
﹒
天使不敢走的路 . ‧
. ﹒ ˙ .
﹒
傻子一路向前衝 ‧
‧ ‧
_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2.6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9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