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E (法院 蘋果 中國 金山~喵)
標題[轉錄]Re: 與版主溝通:警告判決
時間Mon Jun 7 13:19:54 2010
※ [本文轉錄自 MrE 信箱]
作者: junshen (反正等著看判決吧)
標題: Re: 與版主溝通:警告判決
時間: Mon Jun 7 00:46:53 2010
※ 引述《MrE (法院 蘋果 中國 金山~喵)》之銘言:
: 既然j版主說是您提的判決
: 溝通信寄給您應該也可以
: 麻煩回覆
: 謝謝
: ※ 引述《blulue54 (ㄅ嚕嚕)》之銘言:
: : #1B_usB-J
: : → MrE:是啊,就是幫原po挑幾家對健康帶原核保比較寬鬆的嘍 05/28 21:58
: : → MrE:「只是『暫時』被除外」都講得出來的業務,才真的是明顯誤導吧 05/28 22:10
: : → MrE:遇到這種業務請自己小心,看他要不要簽保證書跟你保證「暫時」 05/28 22:11
: : → MrE:保戶自己小心就是了,願意白紙黑字簽保證書再考慮相信 05/28 22:13
: : → MrE:就算拿出別的例子跟你說有人取消除外過喔,你願意承擔除外,等 05/28 22:17
: : → MrE:待那個「可能取消除外」,到時「可能」沒發生,業務頂多跟你說 05/28 22:18
: : → MrE:「經過核保的評估及審核後」,沒辦法喔。眼淚就只能自己吞 05/28 22:19
: : → MrE:加費也好過除外,肝都不放心了,保個肝除外的醫療險...囧 05/28 22:22
: : → MrE:每一家的加費跟除外都有可能取消的機制,問題是原po的B肝帶原 05/28 22:23
: : → MrE:現在算是好的狀態(指數都正常),都不能不除外了,期待之後保險 05/28 22:24
: : → MrE:公司會願意給你除外,有點太奢求。 05/28 22:24
: : → MrE:上面那行是「取消除外」,少了「取消」 05/28 22:25
: 上面這段推文是原文中業務lovesitoofar不當推銷推文
: → loveistoofar:應該有機會只是暫時被除外而不被加費,不知道其他家 05/28 21:44
: 我針對那個「暫時」提出的質疑
: 要是保戶因此相信會取消除外而不契撤
: 過了契撤期後,要是沒辦法取消除外
: 誰能負責?
: 並不是在提出取消除外的流程(囧)
: 請問何來「不實說明、誇大不實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推銷方法」?
這部分我會提出的點在於
由於我們都非業務甚至核保人員,且每家保險公司制度不同,
今天板友提出這樣的狀況我們能做的僅在於建議挑選核保較寬鬆
的保險公司進行送件核保。如核保過無除外就無此問題。
至於後面這邊的推文您是針對"業務"是否願意保證可以取消除外進行
說明,但實際上我了解的狀況是這部分依然是看體檢報告或定期追蹤
狀況來進行提出免除除外的申請。這部分就"制度"上說本就各公司不同。
如果客戶不同意,自然就沒有保證取消的問題,直接契撤。
如果客戶同意,自然是經過"業務"說明"保險公司"在何種狀況會免除除外。
但由於您提出的推文說明僅針對"業務"這部分提醒,並未針對保險公司
制度來說明,假設板友投保後發現各家都有除外,在徵詢您提的意見後
認為業務說的暫時除外如果業務不敢保證一定能取消,那就不該投保?
這會令板友產生誤解,因此我提出這個警告。
: : A-5、不實說明、誇大不實之宣傳、廣告或其他不當之推銷方法:
: : 如果MrE您是從業人員或是核保人員且有案例處理經驗,我就沒意見。
: : 每一家保險公司的處理流程與核保嚴謹度不同,處理原則應為先行送件
: : 交由保險公司核保部門決定,而非以下推文提及的流程,有不實說明
: : 之嫌。
: : 另板主群針對MrE的推文回文態度提出口頭糾正,板規目前不禁止酸文,
: : 但如果該狀況已造成多數板友不適,板主群將以引戰處置。
: 關於酸無良業務的推文或文章
: 版主要處理就把規矩訂出來
: 口頭糾正?
: 那版上一堆無良業務的酸文怎不制止?
你的推文數多,被申訴信件也多,板主群是一個頭兩個大,十分困擾。
因為沒把規則訂出來所以只給口頭糾正,這部分就沒算板規了。
: 推 ERIC6666:樓上是版主了? 05/25 02:53
: → ERIC6666:即使是見仁見智,都還是有自認為神的人在推翻兼酸 05/25 02:53
: → loveistoofar:禁衛軍? 05/25 08:25
: → Norse:都可以把第一次來的搞進水桶了,何不去競選板主? 05/25 09:03
: → ERIC6666:非業務員的人有時候也不用太酸 那麼厲害的話去出書吧 05/24 11:20
: → ERIC6666:嘴巴是很厲害 實際上不知道如何 05/26 16:14
: 只許無良酸人
: 不許酸無良
: 哪來的道理?
所以板規會再修訂成酸人者警告一次,到時候就沒有口頭糾正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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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板板主 jun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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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2.1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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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accat:保險除外 本身規定就是可取消 但需視是否康復病無復發 06/07 13:35
2F:→ baccat:且經過觀察期 即可取消除外 所以其說法也並無錯誤 06/07 13:35
3F:→ baccat:反觀以經驗值去推估 並說其為不良業務 是否太過? 06/07 13:35
4F:→ baccat:一切承保仍需以核保人員依"當時"體況做出判斷 06/07 13:36
5F:→ baccat:連業務員問核保人員 核保都只會說"可能" 最後還會說 06/07 13:37
6F:→ baccat:等資料拿到...再看情況...都不敢如版上這些大人一般 06/07 13:37
7F:→ baccat:敢如此斷言...核保人員都不敢...版上的人依據為? 06/07 13:37
8F:→ baccat:經驗值僅供參考 並非絕對..以此說業務為不良業務 ... 06/07 13:38
9F:→ baccat:確實是有問題的 不是嗎... 06/07 13:38
10F:→ MrE:你又是哪隻眼睛看到我「以此」說業務為不良業務?...zzZ 06/07 13:46
11F:→ MrE:「私人信件」愛說誰無良,可沒有公開罵誰喔......:p 06/07 13:47
12F:→ MrE:另外,一直要說「B肝健康帶原」可以「康復並無復發」也...囧 06/07 13:53
13F:推 baccat:拍謝 正確說法是如第一篇中的推文 明顯誤導 06/07 13:55
14F:→ baccat:SORRY喔 但...其實這是保險公司標準流程 06/07 13:56
15F:→ baccat:只是是否能取消 如上述.. 06/07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