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iefun (何時才能不再哭泣)
看板L_LifePlan
標題[申訴] Lifeismoney板主macoco7476判決不公/chenglihao執法不公
時間Tue Jun 1 16:49:01 2010
一.申訴人ID:cutiefun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板主:hrs113355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是
三.此申訴之判決︰
(a)該判決文章編號:
#1B-YLyKs
(b)判決內容︰維持板主原判決
四.不服理由
申訴重點︰
該判決不是我要申訴的問題
Lifeismoney板主macoco7476判決不公/chenglihao執法不公
希望經由次申訴文,請2位版主公平的執法及判決版上的事務
並對我發文該事件的相關言行不當版友做適當的規勸處份
幾個結論
→ 1. 將次事件中,有回應我文章的那幾位言語情緒化,用詞不當
對"我"人身攻擊的版友們,依照版規做適當的處份
2. 如上述結論不成立,也就是說版主仍要堅持他們的論點
不願對那些版友做出處分的話,那麼他們同樣的也必須撤銷對我的那些指責
並跟我道歉
以上2個結論,不論選擇哪一個,我都能接受,並相信大家都能看到這樣才是所謂的
執法與判決公平與公正
另,我是真的覺得M版主在判決文中對於我的文章及該事件所加註的個人意見
是不合理、不正確及不恰當的比喻及看法,雖然在這個版務組不干涉該項
但我仍希望M版主能重新看過我那封溝通信中,仔細的說明跟解釋每一件事的原由
撤回他對我所加註的這些個人不正確不恰當的評論
還有,我是真心的希望版主們能撥空將版規的之於他們的定義到底是怎麼個判定
說明解釋一下,因為我是真的被搞得莫名其妙,一堆衝突的發文與版規界定
不是針對我,也是對其他會使用到這個版的版友一個清楚一點的界定,謝謝!
6/5 凌晨2:36修文
此申訴文為與L_LifePlan版主hrs113355詢問過後,hrs113355版主
請我再次重寫申訴文提出申訴,此2篇申訴文只是標題一樣,內文並不一樣
此二行修文以不同顏色高亮顯示,避免文章過長造成閱讀跳段忽略之用
因Lifeismoney版主執行版務不公,經版友(我)去信詢問多項問題,卻仍無視去信的問題
並仍忽略及不處分其他言行不當版友的行為,只是一直鬼打牆的放大絕
要嘛叫我不要去看那個版,要嘛叫我去當版主,還說我覺得被人身攻擊的話
叫我去找台灣地檢署提告,但是卻一樣不對他們做規範或規勸
還一直跳針的堅持是我挑起筆戰跟版友筆戰不休,但在我的認知及文章來看
該文是由
HagganDazs 版友挑起筆戰的源頭,而我請版主跟我說明一下
何謂他們所定義的筆戰,也完全得不到回覆
而在版上
#1BxBZY6G M版主直接回文中
再來,cutiefun在信中提到的比價文,
之前我們有公告過了,詢價比價都是在版上許可的,
只要發問的有禮貌,底下也有版友認真回答,
就算是有效資訊,可以給之後的版友們參考,就不需要處置。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版規
《3》禁止無關板旨之文章發表。
違規處份★刪文並記點一次,記點達二次則水桶一週
相關板面使用參考
〒折價券請移至e-coupon板發表
〒贈送物品、票券請移至give板發表
〒比較或分享物品何處購買便宜請移至Actuary板發表
〒抽獎資訊分享請移至drawing板發表
〒衣物類分享文若不合板規也可移至Mix_Match板發表
是否應該為版主文章中所說明的定義稍作修正呢? 不然到底該以何標準做為發文的準則?
不然發了文,我覺得"好像"可以,結果版主覺得不可以,然後又要被刪文警告嗎?
此問題我在溝通信中有詢問過版主,但沒有得到"完整"的回答,只有跳針選擇性的答覆
而且是在我到版上提出申訴之後才挑了這點做說明
最後,關於筆戰的部份,
真的不需要我多說,小板主可以看到很多很多。
裡面包涵了許多的酸言酸語,或是挑釁,
感覺很明顯氣燄很高又想來吵架的,
在加上第一段文章說得,沒有省錢的點,
所以就裁決了。
如果說,這就是版主對於筆戰的說明及論點的話,我承認我有酸人或是挑釁
但那是因為在我文章下回應的版友先酸了我,挑釁了我的文章
讓我覺得被攻擊,不舒服,所以我才會有
相對應的回應
那是我的文章,是其他人"來"我的文中吵架才對吧,怎麼會是我"想去"吵架?
我哪裡氣燄高了? 我完全是就事論事,講的都是事實,只是因為被其他版友
情緒化的酸言酸語挑釁措詞,讓我覺得不舒服,所以情緒也才被挑起回應的
如果版主真的覺得是我挑起筆戰的,那要戰,我一個人也不可能自己唱雙簧是吧?
跟我一起戰的那些版友都是乖寶寶,都完全沒做錯任何事,所以不需要被處份?
我提出此申訴
不是要請2位版主下台,只是求個公平與公正
我有去信道歉我誤發錯版面之文章及造成的版務負擔,並有承認我確實po錯版
也同意po錯版面文章記警告之處分,但我
不能接受版主判決文中
自行加註的牽強理由及完全不處分規勸其他行為不當的版友
在我去信與版主溝通的信中有請版主撤回他的牽強理由並跟我道歉
以及對那些版友做適當的處置,得到的卻是這樣的結果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請詳見版上相關文章 4/29 我提出申訴之原文
#1BsKVyhR
佐證之與版主溝通信件 4/29
#1BsKX4DL #1BsKXI01
M版主轉原po發文
#1BxBSs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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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就純以此文修文加註(因應C版主回應)
我第一次的申訴文是由hrs113355版主所判決的,加上我對判決文意有所不懂
故去信請教hrs113355版主,相關詢問信如有需要佐證我再轉至版上
(與Q版主溝通後,先刪除先前轉至版上之信件)
再來,QQGirl實習小組長是在5/29
#1C08uemZ 公告之後上任的
第一次申訴文並不是由Q版主處理,因我的疏失沒注意到Q版主為實習小組長
加上判決是由H版主判決,故我只去信與H版主詢問,所以Q版主可能不知道我與H版主
溝通的結果,造成H及Q版主的不便,還請見諒 <( _ _ )>
6/4 17:00 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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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暫都以此篇申訴原文修文添加回應,如判決還是未果
那麼我就會再繼續對相關回應做適當、合理且正確的事實回應。
6/5 02:39 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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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37.248
※ 編輯: cutiefun 來自: 61.228.46.188 (06/04 17:00)
1F:→ cutiefun:因時間關係 暫修文回應至此 06/04 17:00
※ 編輯: cutiefun 來自: 118.167.188.170 (06/05 02:30)
※ 編輯: cutiefun 來自: 118.167.188.170 (06/05 02:39)
※ cutiefun:轉錄至看板 About_Life 06/15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