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fertiti (寧君,其中一個我)
看板L_LifePlan
標題[申訴] Getmarry板主Dan192違反組規(五)-1&中傷我
時間Wed May 19 02:26:47 2010
一.申訴人ID:nafertiti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板主:同為板主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同為板主,但Dan192板主違反組規(伍)-1&中傷我x
(本板不接受未與板主溝通之申訴,若無經此程序將拒絕申訴。)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
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a)該判決文章編號:無
(b)判決內容:無
四.不服理由︰
(五)板主懲戒-1.&在一般使用者不知的版面中傷我
板主違反本組規 板主基本規範 或 處理板務過於偏袒、恣意、懈怠者,
依情節處以 警告一次 或 直接解除職務,嚴重者可限期剝奪於本小組擔任板主之權。
更嚴重者提報群組務板剝奪於本群組擔任板主之權。
1. 處理板務過於偏頗:我因母親節故5/4~5/10請假。銷假之後,發現請假期間有違規
文章未做處理(已違反板規而被刪除的文章在delete板已找不到)
但目前留在版面的文章:5/8
#1BvL-Mer (GetMarry)&5/10
#1Bv-XsJp (GetMarry)
為廠商文由Dan192板主處理
5/6
#1BufgKJA (GetMarry) 違反不得加密板規,由我在5/11銷假回來後處理。
2. 處理板務過於恣意:此篇即為Kende22板友中的申訴。
板主有修改標題的權力,但不論前面發生什麼,
使用者自刪的文章,板主都沒有權力修改成像是由
板主刪除一樣。
這是濫權、也是誤導。
尤其Dan192板主本人的解釋是需要思考。身為板主本當謹慎行事,
他沒經思考,修改一次,思考後又修改一次。
此行為顯示處理不夠僅慎、恣意妄為。
3. 處理板務過於懈怠:根據協調結果,我已將兩位板主分工的狀況在5/11公告。
版面為共同管理。
經過查證自5/10
#1Bv-XsJp (GetMarry)之後,Dan192板主從未
管理過版面,只有5/15處理置底文。
4. 處理板務須要避嫌:(1) 5/15日收到Dan192板主要求我處理版面文章5/15的16925篇
(已被刪除:
#1Byf4IMh (deleted))
(2) 之後我被其他板務(雙姓教母一案纏身)便未處理
(3) 5/18日收到Dan192板主催促我處理此文,我回信詢問
同為板主,為何要我在正被其他板務纏住時出面處理。
(4) Dan192板主,回信說需要避嫌。
試問管板需要避嫌的板主,還適合擔任板主繼續管板嗎?
相關信件,隨後附上
5. 在一版使用者不知的版面,因為該板內容不得外流而中傷我。已蒐集好中傷之言論
及反駁的所有證據,並轉呈小組長。若小組長同意,我就把資料呈到此公開板。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1. 5/8
#1BvL-Mer (GetMarry)&5/10
#1Bv-XsJp (GetMarry)
以及5/6
#1BufgKJA (GetMarry)
2. Kende22的申訴證據
3. 信件往來(隨後附上)
4. 呈給小組長的證據(小組長同意,立刻附上)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
若有相關法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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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97.109
※ 編輯: Nafertiti 來自: 118.168.97.109 (05/19 05:35)
※ 編輯: Nafertiti 來自: 114.42.35.191 (05/20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