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檢舉] 檢舉保險版版主junshen標準不一
時間Wed Apr 7 23:36:37 2010
麻煩 junshen 板主前來協助說明
1. 關於此檢舉案的處理方式
2.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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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17.195
※ 編輯: hrs113355 來自: 61.216.17.195 (04/07 23:36)
1F:→ takuai:保險版版主真的是屎缺 兩方人馬都不能得罪 04/08 00:28
2F:推 s1421466:樓上言重了 我是覺得最起碼規則上明明白白規定的部份有犯 04/08 00:40
3F:→ s1421466:就要處罰 不然下次我也可以PO文說 咬我呀笨蛋這樣子嗎? 04/08 00:40
4F:→ s1421466:如果這麼明顯的犯規都可以不用水桶 那coeric為什麼能因為 04/08 00:41
5F:→ s1421466:沒明確說明他是業務就被水桶呢? 明顯判決標準不一 04/08 00:43
6F:→ lbt:我正要買鹽酥雞,回來應該有好看的… 04/08 00:56
7F:→ lbt:一樓,其實我覺得代管這個版才是屎缺…因為大家都不服第一審, 04/08 00:57
8F:→ lbt:每個案件都會上訴到高等法院……:D 04/08 00:57
9F:→ takuai:你要怎麼發言推文 是你的事 咬我呀笨蛋 妳看了不舒服 也是 04/08 01:45
10F:→ takuai:你的事 誰想當咬人的笨蛋 那就是他的事 04/08 01:46
11F:→ takuai:保險版 某些人對人不對事 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04/08 01:49
12F:→ oca:再推等等又要鎖文了喔 XDDDDD 04/08 02:02
13F:→ oca:小組長真好運 兩個組內分別有熟版和保險版 haha XD 04/08 02:02
14F:→ lgagirm:我覺得採當事人自行向板主檢舉再判決會好一點 04/08 20:40
15F:→ lgagirm:分寸確實很難拿捏,但我也覺得很多判決是很可議的 04/08 20:41
16F:→ s1421466:簡單來說呢 就是在板上 我感覺不到判決標準的一致性 04/08 22:12
17F:→ s1421466:有時候話沒講死的遭到判決 話講白的卻沒事? 04/08 22:12
18F:→ oca:一人一票支持s1421466出來選版主 (敲碗) 04/09 01:07
19F:→ oca:當版主的話 你想抓誰就抓誰唷 咪啾 04/09 01:13
20F:→ s1421466:感謝支持 04/09 11:51
21F:→ s1421466:還是希望板友就事論事 既然規定已經定了 就該照規定走 04/09 11:57
22F:→ s1421466:而不是罰自己想罰的 04/09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