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bt (Leave)
看板L_LifePlan
標題[申訴] Insurance版版主junshen無正當理由砍文
時間Mon Jan 18 14:19:31 2010
一.申訴人ID:lbt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板主:junshen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已於該文章推文溝通
三.此申訴之判決︰(若此項留白,請以
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a)該判決文章編號:已被該版主刪除
(b)判決內容:未明確引出何種行為違反版規,即對當事人刪文
四.不服理由︰
1.PTT為學術討論之BBS,本應不該允許商業行為進入。該版管理方式早是以半許可方式
開放業務從事商業行為(可搜尋"請進"會有很多相關文章),但卻針對原PO內文刪除。
同為商業行為,很明顯標準不一。
2.未依照公告版規判決即刪除,處置有瑕疵。
五.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備份內容如下:
作者 nctugirl (學習生活) 看板 Insurance
標題 [問題] 壽險上線-請問誰可以幫我登錄?
時間 Sun Jan 17 21:04:3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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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板上前輩
不知道可以貼哪裡
若有不適合,版主可以把我這篇文章砍掉
小輩我八年前曾經考取人身保險業務員的資格
當時是由於同學媽媽的推薦,他跟我拉保單,順便要我自己考一張當他[下線]
曾經有拉到一張保單業績
後來就沒下文了 我的登錄資格應該也被取消了
現在我姪女出生 我想幫他買一張保單
現在不曉得誰可以幫我登錄到台灣人壽?(也就是我當你的下線??)
PS:我搬家太多次了 那張證書不知道跑到哪裡
可以直接用身分證字號登錄嗎???
--
◆ From: 118.233.113.118
1F:→ junshen:要掛下線的原因是什麼? 01/17 21:21
2F:→ mrted:直接找業務員買就好了阿 01/17 21:22
3F:→ inlimit:省佣金吧 01/17 21:23
4F:→ junshen:如果是這個原因的話,我想你自己刪文會比較好 01/17 21:31
5F:→ junshen:請在您的文章前按下"d"即可,等我幫忙刪文就不太好了 :) 01/17 21:38
6F:噓 tonyfire:扯到不行,比扯鈴還扯! 01/17 21:47
7F:→ renriver:找人幫他登錄有違反版規嗎 01/17 22:09
8F:→ azukitw:C-2不知道算不算? 01/17 22:10
9F:→ renriver:我覺得不算...不過版主覺得算就算 01/17 22:16
10F:→ renriver:沒有錯價沒有放佣也無法預計他會不當折減保險費 01/17 22:16
11F:→ lbt:不認同違反版規,自己賣給自己如果有問題,應該一堆業務員都有 01/17 23:20
12F:→ lbt:問題了吧。 01/17 23:20
13F:推 mollypeter:大家反應這麼激動的原因,可能是[台灣人壽]引起的吧 哈 01/18 00:04
14F:→ junshen:大家還真是反應激烈,我是認為如果為了省佣金(幫姪女買?) 01/18 00:12
15F:→ junshen:而要求登錄,此例一開是否會造成保險板之後充斥登錄文? 01/18 00:14
16F:→ junshen:當然如果各位業界先進認為這樣的方式是正確的,那可能是我 01/18 00:17
17F:→ junshen:不懂業界生態,畢竟我非本行,只是感覺這方式好像不太對 01/18 00:19
18F:→ lbt:比起這個,我倒覺得==>為了保護業界生態,讓業務使用本應討論 01/18 00:45
19F:→ lbt:學術知識的學術網路來做生意。」這件事情才是本末倒置吧 01/18 00:45
20F:→ junshen:不太懂?所以開放登錄文是正確的嗎?這樣就不會有業務使用 01/18 00:55
21F:→ junshen:學術網路做生意的問題產生嗎?這樣好像把問題搞偏了... 01/18 00:56
22F:→ lbt:簡單說,你要BAN就是BAN掉所有相關廣告性的商業行為,不是光 01/18 00:56
23F:→ lbt:BAN你覺得「好像會破壞業界規範的東西」 你要自創規矩也可以 01/18 00:56
24F:→ lbt:那就明白指出是違反哪一條版規,而不是根本沒有規定就要說砍文 01/18 00:57
25F:→ lbt:標準在哪裡? 現在我看到的是你大的不砍砍小的,明顯覺得很 01/18 00:57
26F:→ lbt:詭異 01/18 00:57
27F:→ junshen:麻煩幫我檢舉一下你看到的"大的",這樣比較快處理 01/18 01:15
28F:→ lbt:我是沒差,我只是偶而過來看而已,我只覺得你的執法標準很奇怪 01/18 01:16
29F:→ lbt:一個警察光在抓闖紅燈的,然後殺人放火的不抓。你詢問他後,他 01/18 01:17
30F:→ lbt:還反問你:「殺人放火和闖紅燈有關嗎?」「你覺得去抓了後就不 01/18 01:17
31F:→ lbt:在有人會殺人放火了嗎?」 01/18 01:18
32F:→ lbt:都一樣是犯法的事情,就像登錄下線和在這邊公開做生意都是商業 01/18 01:18
33F:→ lbt:行為。如果你都認為這裡是可以公然做生意的地方了,那開放登錄 01/18 01:19
34F:→ lbt:下線就要禁止,我也只能說你的標準真奇怪 01/18 01:19
35F:→ junshen:再下去就變戰文了,真有問題的文章請檢舉,至於要怎麼管理 01/18 01:26
36F:→ junshen:我認為我會提出我的疑問之後再處理,不可能做到人人滿意 01/18 01:27
37F:→ lbt:你如果真的認為你的作法沒問題,大可把這文砍了,看原PO自己要 01/18 01:28
38F:→ lbt:不要針對根本沒有版規規定卻砍文的行為去和小組長申訴嚕 01/18 01:28
39F:→ lbt:你如果自己也有所遲疑,就代表我講的並非毫無道理 01/18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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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8.57
※ 編輯: lbt 來自: 124.8.8.57 (01/18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