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rs113355 (分子旋光性)
看板L_LifePlan
標題[公告] 申訴注意事項
時間Tue Dec 22 12:49:28 2009
1. 請務必附上與板主溝通證明,未先與板主溝通者不予處理。
2. 避免造假爭議,信件證據一律採用從信箱直接轉錄至組務板的方式呈上,轉錄後的
該篇文章,請不要做任何編輯的動作,否則依然視為有造假可能的信件不予採用。
3. 目前只處理代理期間的所有申訴,代理期以前的申訴案,若有需要請在 12/29 前重
新提出,否則將不予處理。
4. 本組不受理判決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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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