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ntify (要去日本玩請舉手)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申訴] CareerPlan版的版主OrcaLee濫權
時間Tue Oct 2 23:57:27 2007
但是我寄信的內容是要讓推文的版友了解
內容並沒有騷擾任何人
所以我用信件騷擾人無法成立
再舉一個例子 如果我跟某版友吵架 難道她到某版說她受委居
我在某版就該被浸水桶 喪失發言權了嗎? 邏輯不通
※ 引述《OrcaLee (就讓錯純粹)》之銘言:
: ※ 引述《identify (要去日本玩請舉手)》之銘言:
: : 板規是9.29所定
: : 另有板有回信給我 內容不堪 我覺得受騷擾 應相同處理
: : 且回信的日期是板規在9.29規定之後
: : 另板上一堆人身攻擊的推文亦沒處理
: : 明顯失職 夾怨報復
: 版規是29日修訂
: 但是我25日的公告
: 你也看到了
: 明知故犯!!!
: 更何況你也同時違反站規
: 推文部份 只要來信就受理
: 版主不可能重複去看推文
: 你是何時寫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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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94.16
1F:→ identify:再者我跟她的對話從來沒有提到要收集CARRER版的文章 因為 10/02 23:58
2F:→ identify:她並不只有在這個版PO文 加上從頭到尾都是在MSN討論 10/02 23:59
3F:→ identify:這樣處置一點道理都沒有 10/03 00:00
4F:→ identify:加上 請問有人看懂公告在寫什麼嗎?什麼叫做類似的事情? 10/03 00:00
5F:→ identify:我跟某版友在MSN吵架 跟我寄信給其他版友 是類似的事情? 10/03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