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boosh (大王椰)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檢舉> baboosh涉嫌違反相關規定。
時間Tue May 23 21:13:28 2006
※ 引述《ecomaster (謀定而後動)》之銘言:
: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那您就有義務告訴版上的人 你的行蹤
: ^^^^^^^^^^^^
: 哪條站規規定的?
: : 否則誰知道你是沒意見 還是出國去了
: 假設我若沒來進行答辯時
: 小組長根本不必管我是出國去 還是沒意見
: 因為小組長仍可以依站規相關規定 而直接作出判決
: 站規哪條有規定"爭端當事人有一方出國時 就應暫緩判決" ??
唷 這麼守站規 怎麼還會在卡版貼那種文章 ??
這麼守站規怎麼會把我的文章轉來這裡 ???
違規的時候就是不小心?? 刪了就算了
別人就是故意的 ???
況且誰知道你會不會回來又吵說 我還有意見 我的意見足以影響判決
我還沒答辯完 小組長還不能做判決
誰知道呀 您說是吧 可見 告訴人家您的行蹤
人家才知道你是沒意見還是放棄答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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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 人總抵不過自尊
不恨 聽起來太愚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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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9.39.64
1F:→ baboosh:您不說沒意見了嗎 結果又說了這麼多 ?? 05/23 21:13
2F:→ baboosh:可見世事無常 您說是吧 ^^... 05/23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