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wen ( )
看板L_LifeJob
標題Re: [申請] 多重帳號查詢 (part-time 2017/08/16)
時間Wed Aug 16 15:48:51 2017
您好 我想其中有些誤會
的確我po第一次的時候使用shinjikun
當時文章馬上被刪除了 原因是 "你開分身" 並非這邊寫的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三目
我想說帳號被誤會是分身 於是我就用了我很久以前的骨灰帳號出來再po一次
結果又被說開分身...那我本尊到底在哪裡
後來兩篇文章刪除原因都被改成 "禁徵項目"
說真的 假如我知道我徵的東西不被允許 我就不會再po第二次了
更何況我徵的東西實在稀鬆平常 完全沒有違背善良風俗之虞
※ 引述《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之銘言:
: 看板板名:part-time
: 申請人:angel07
: 申請事項:多重帳號查詢
: 申請理由:
: 申請查詢geniuswen, shinjikun二帳號是否為同人持有或使用。
: shinjikun發表一篇文章違反 part-time 板看板使用規範
: 第十四條第二項第四款第三目,本人認為其違規情節屬輕微,
: 刪除後註記事由予以告誡,然砍除後二十餘分鐘,
: geniuswen又發表與被刪除之文章相同內容之文章,
: 其聯絡人、最後登入使用之IP位址均相同,合理懷疑同人所使用。
: 故申請多重帳號查詢,以便確認是否為同人所持有或使用,
: 若查詢之二帳號為同人持有或使用,依part-time 板看板使用規範
: 第二十條第二項,得予加倍水桶處分。
: 【Magical Index: 資源回收筒】 part-time
: 請注意此處的檔案將不定期清除。
: 編號 | 日 期 | 作 者 | 標 題
: > 000520 8/16 geniuswen [個人] 徵臉書文章留言(已徵滿)
: 作者 geniuswen ( ) 看板 part-time
: 標題 [個人] 徵臉書文章留言
: 時間 Wed Aug 16 14:41:26 2017
: ───────────────────────────────────────
: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
: ★《工作期間》
: (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每週延時工作不得超過10小時、應依法提供例假與補休)
: (外包承攬制之工作僅於「工作日期」欄位填寫「最遲交件日期」)
:
: 工作日期:彈性
: 排班方式:不需排班
: 每日工作時間:留言一次大約五分鐘
: 每日休息時間︰彈性
: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
: ★《工作待遇》
:
: 一則留言以新台幣60元計算
:
:
: ★《工作內容》
:
: 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
:
: 工作地點︰彈性
:
: ★《事業登記資料》
: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
: 單位名稱:
: 單位地址:
:
:
: ★《聯絡資訊》
:
: 聯絡人姓氏稱謂︰鄭先生
: 聯絡方式︰站內信
: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
: ◎《其他資訊》
:
: 因為我的文章是寫給媽媽太太們看的 所以頃向徵求女性臉書用戶留言
:
: 需求人數:5-8
: 通知方式:站內
: 面試時間:不用面試
: 受訓時間:不用受訓
: 截止時間:徵到人為止
:
:
: 強烈建議雇主在徵到人後,修改標題註明「已徵得」或其同義詞,體諒勞工心情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198.130.144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rt-time/M.1502865693.A.456.html
: 噓 angel07: 你還開分身來發... 08/16 14:45
: → gypiq: 少了發薪日 08/16 14:52
: → geniuswen: 這不是分身啊 08/16 14:54
: → geniuswen: 都上站3800了還分身啊 冏 08/16 14:55
:
: ※ Deleted by: angel07 (140.115.142.93) 08/16/2017 15:05:27
: 【Magical Index: 資源回收筒】 part-time
: 請注意此處的檔案將不定期清除。
: 編號 | 日 期 | 作 者 | 標 題
: 000520 8/16 geniuswen [個人] 徵臉書文章留言(已徵滿)
: 000519 8/07 ottoti [新竹/一般] 電機/量測 實習生
: > 000518 8/16 shinjikun [個人] 徵臉書文章留言
: 作者 shinjikun (Shinjikun) 看板 part-time
: 標題 [個人] 徵臉書文章留言
: 時間 Wed Aug 16 14:13:50 2017
: ───────────────────────────────────────
:
: 本人同意並願意遵守現行法律、本站使用者條款、本站各級規定、本板所有規範,
: 本人願意為本文內容負責,並保証本文內容皆詳盡屬實,若違反相關規範,願受處分。
:
: 工作日期:彈性
: 排班方式:不需要
: 每日工作時間:只需留一次言大約五分鐘
: 每日休息時間︰不需要
: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
: ★《工作待遇》
:
: 每則留言以新台幣60元計算
:
: ★《工作內容》
:
: 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 大約兩句話 複製貼上即可
:
:
: 工作地點︰彈性
:
: ★《事業登記資料》
: (應填單位登記之完整名稱、完整地址,不得為簡稱、相對位置)
:
: 單位名稱:
: 單位地址:
:
:
: ★《聯絡資訊》
:
: 聯絡人姓氏稱謂︰鄭先生
: 聯絡方式︰站內信
: 是否回覆報名者:必回
:
: ◎《其他資訊》
: (非特殊事由不得限定工作能力以外之徵才條件,受訓期間有勞務行為者應正常給薪)
:
: 因本人文章是寫給媽媽太太們看的 所以頃向徵求女性臉書用戶來留言
:
:
: 需求人數:5-8人
: 通知方式:站內或是email
: 面試時間:不用面試
: 受訓時間:不用受訓
: 截止時間:徵到人為止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198.130.144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rt-time/M.1502864032.A.205.html
:
: ※ Deleted by: angel07 (140.115.142.93) 08/16/2017 14:17:49
: 《ID暱稱》geniuswen ( ) 《經濟狀況》清寒
: 《登入次數》3816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02 篇 (退:0)
: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08/16/2017 14:32:25 Wed 《上次故鄉》71.198.130.144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ID暱稱》shinjikun (Shinjikun) 《經濟狀況》家徒四壁
: 《登入次數》26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0 篇 (退:0)
: 《目前動態》讀信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 《上次上站》08/16/2017 13:00:45 Wed 《上次故鄉》71.198.130.144
: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 ┌─────────────────────────────────────┐
: │ 文章代碼(AID): #1PYi30xs (part-time) [ptt.cc] [公告] part-time 板規 (201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rt-time/M.1502265536.A.EF6.html │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 8/09 angel07 □ [公告] part-time 板規 (2017/08/10)
: 第 14 條 (徵才文限制)
: 發表徵才文者,不得有以下內容:
: 四、易生法律問題之代理工作:
: (一)代理交易、買賣、借貸、租賃任何物品。
: (二)代理收受、傳送、運輸、保管以下物品:
: 1、現金、票券或其它等同現金之物品。
: 2、足以証明自然人身份之文件。
: 3、具有腐蝕性、氧化性、易燃性或毒性之化學藥劑。
: 4、管制藥品、違禁品。
: 5、來源不明或內容不明之物品、包裹。
: 6、其它經本板認定不當之物品。
: (三)於任何網站代發表或轉貼任何文章。
: (四)其它經本板認定易生法律問題之代理行為。
: 第 20 條 (加重處分)
: 一年內曾違反本法者,得加重水桶日數二分之一。
: 以多重帳號違規者,全部帳號水桶日數為最長判決日數之二倍。
: 同一使用者違反同一規定三次以上者,視為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八款第十一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1.198.130.144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LifeJob/M.1502869734.A.256.html
1F:推 angel07: 本尊如果沒出現過,當然也不可能知道是「分身」。 08/16 15:52
2F:→ angel07: 另一帳號亦請於此板說明,謝謝。 08/16 15:53
3F:→ angel07: 另,閣下既「誤會」本人的語意,此案亦不作加重處分。 08/16 15:53
4F:推 shinjikun: 我可能很少po文就會被認為是分身了? 08/16 15:59
5F:推 jobli: 自承分身,由板主處份 08/16 22:03
6F:→ angel07: 謝謝組長。 08/2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