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gerEames (造.夢)
看板L_LifeJob
標題[證據] part-time板 檢舉專區
時間Sat Nov 26 14:17:30 2016
※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Nk4IH71 ]
作者: ra065311 (蕭雲)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公告] 檢舉專區
時間: Sat Aug 20 19:52:46 2016
1.檢舉需檢附文章代碼、檢舉ID、檢舉原因。檢舉對象為發文者免附ID。
以站內信方式提出檢舉者,其處理結果不另行通知。
檢附資料不足者得直接駁回檢舉案,使用者得於駁回後 24hr 內補件。
非因資料不足遭駁回檢舉案不得再提出,資料不足檢舉案未補件或再遭駁回亦同。
2.張爸、廣告或含有隱私資料,發文者可直接刪除該行推文,不處罰刪推文。
此類推文由發文者或其他使用者提出檢舉時,板主將直接調閱編輯記錄判定。
倘若刪除非上述類型推文或修改上述推文內容將追究刪修推文違規。
未揭露超過1/2隱私資料之推文視為一般推文,但可拼湊出完整資料者除外。
3.違規追訴期為十四日,以該違規發生日起算。
罰則為一個月水桶以上處分,追訴期為一個月,水桶半年以上為三個月。
逾期僅刪除相關發推文,將文章修改成違規內容除外。
板主若未能於追訴期內處理完畢,得延長一日。
若遇板主請假,則延長至銷假次日。
如板主1/1~1/20請假,1/21銷假,1/1文章追訴期至1/22,1/2至1/23,以此類推。
4.板主得於檢舉次日起三日內處理檢舉,並公開處理結果。
遇特殊情況無法於三日內結案者,得於期滿後延長七日,最多延長兩次。
需進一步調查或移送主管機關查處,得先予結案。
5.每月一日備份檢舉專區,並於每月五日移除前一個月推文。
禁止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違者刪除併處水桶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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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part-time/M.1471693969.A.1C1.html
1F:→ moriyaorange: #1O6OtDgR 時薪低於最低工資 11/02 14:56
2F:→ yuzee: #1O6li511 yuzee 很抱歉沒看到板規不行 11/03 18:21
3F:→ ra065311: done. 11/03 18:33
※ 編輯: ra065311 (59.127.60.36), 11/07/2016 00:18:33
※ra065311 於 11/07/2016 00:18:39 將推薦值歸零
4F:→ ra065311: 使用者來信檢舉 #1O8R1scB 限制身高一案,因該文尚有其 11/08 20:54
5F:→ ra065311: 他違規已被處分,全案終結。 11/08 20:54
6F:→ moriyaorange: #1O8wyegU 托嬰托育 11/10 10:00
7F:→ ra065311: #1O8wyegU 已因自行刪除文章內容處分,一案不二罰。 11/10 23:14
9F:→ ra065311: done. 11/12 21:43
10F:→ stqqq: #1OA3aFK3已被退文照樣發文徵求工讀生~藐視版規? 11/14 01:37
11F:→ stqqq: 加上還沒去解釋問題 11/14 01:37
12F:→ ra065311: #1OA3aFK3 未被退文,且已處分,檢舉駁回。 11/14 01:39
13F:→ stqqq: 了解 11/14 01:47
14F:→ taiwan91810: #1O9991Y_ 修改,刪除推文 11/15 23:03
15F:推 amudi: 請問我的文章被人家惡意亂噓的話 有罰責嗎 11/15 23:12
(ra065311 刪除 amudi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ra065311 刪除 amudi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ra065311 刪除 amudi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16F:→ ra065311: #1O9991Y_ 檢舉人推文未被刪修,檢舉駁回。 11/15 23:51
17F:推 amudi: 版主 至於那位他帶有情緒性亂噓文要如何處置? 11/15 23:55
18F:→ amudi: 因為他第一個推文就已經不友善的態度來亂 11/15 23:55
(ra065311 刪除 amudi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ra065311 刪除 taiwan91810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ra065311 刪除 taiwan91810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19F:→ ra065311: amudi、taiwan91810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考量已停止推文 11/16 23:03
20F:→ ra065311: 各處警告一次,推文刪除。 11/16 23:03
21F:→ ra065311: 若使用者認為其他使用者有濫用噓文之行為 請提出檢舉 11/16 23:05
22F:推 Mmoesp: #1OAxBHq0 正職工時 另外刪除推文 11/16 23:08
23F:→ ra065311: #1OAxBHq0 檢舉駁回,另檢舉人濫用噓文警告一次,公告於 11/16 23:15
28F:→ ForgerEames: ,沒有寫確切能休息多久。 11/18 03:47
30F:→ ForgerEames: 寫130元,沒有依照法規生效時間調整 11/18 03:51
32F:→ ForgerEames: 華的部分),但時薪未依日期調整 11/18 03:55
35F:→ ForgerEames: 十小時中間只有半小時休息,這違法了吧? 11/18 04:01
36F:推 amudi: 板上有一篇高雄楠梓加工區貼廣告的那文章(google查不到) 11/18 10:22
37F:→ amudi: 135/H 實際工時1300-1830 計算上是743元 但只給700元 11/18 10:22
38F:→ amudi: 因為板上跟網頁上查不到 所以有寄一封檢舉信過去版主那 11/18 10:23
39F:推 amudi: [屏東/派遣] 徵賣場推廣人員(寶雅)v1 11/18 11:01
40F:→ ra065311: done. 11/18 13:52
41F:→ ra065311: amudi 檢舉駁回。 11/18 13:53
42F:→ ra065311: 1.該單位非楠梓加工區 2.換算工資為150/hr 3.該單位於11 11/18 13:53
43F:→ ra065311: /19才開始工作 11/18 13:53
44F:推 amudi: 不是 你看那文章 實際上內文是寫高雄楠梓加工區 11/18 14:00
45F:→ amudi: 雖然標題是寫屏東 但標題是錯誤的 11/18 14:00
46F:→ amudi: 我確定沒看錯 11/18 14:00
47F:→ amudi: 等等 剛來信說會補錢 先暫緩 11/18 14:01
49F:→ ForgerEames: ,這是否太模糊不清@@? 11/18 17:05
50F:→ ra065311: done. 11/18 18:58
52F:→ ForgerEames: (而且工作內容也不是女性不能達成的事) 11/18 21:09
53F:→ ra065311: done. 11/18 22:47
54F:推 josephgordon: #1OBxDW0g 時薪120起跳而非126 11/19 18:38
56F:→ ForgerEames: 多項欄位自刪 11/19 19:32
57F:→ ra065311: done. 11/19 22:16
59F:→ ra065311: done. 11/20 12:35
61F:→ ra065311: 列為待處. 11/21 21:58
62F:→ ra065311: done. 11/21 23:10
63F:推 amudi: #1O6rgLsu 這篇人事來電說提早10分鐘到 這10分鐘緩衝時間 11/21 23:53
64F:→ amudi: 沒有算薪水 這樣算是否違法 例如1700 要提早照理說就要 11/21 23:53
65F:→ amudi: 開始改成1650時段算薪 11/21 23:53
66F:推 amudi: 另外 版務那邊說明關於寶X公司還是依然不給薪 11/21 23:56
67F:→ ra065311: 若該十分鐘無提供勞務且不受管制即不違法 11/22 00:21
72F:→ ForgerEames: 班,每天九小時含一小時休息,沒有設定工作期間,明 11/22 01:54
73F:→ ForgerEames: 顯要徵長期) 11/22 01:54
75F:→ ForgerEames: 小時,一週要排五天,而且是徵長期) 11/22 02:01
77F:→ ForgerEames: 際可休息多久。 11/22 02:09
79F:→ ForgerEames: 工作時間是5小時,依照法規,滿4小時應該要有半小時 11/22 13:50
80F:→ ForgerEames: 休息。 11/22 13:50
82F:→ ForgerEames: 日下班現金發放”,後來改成“月結”,也沒寫清楚是 11/22 14:15
83F:→ ForgerEames: 每月幾號。 11/22 14:15
85F:→ ra065311: #1OClfuEm 另有違規,按該違規處分 11/22 14:55
86F:推 amudi: #1O6k0UP2 至今仍還是不發薪水 同時已寄信給版主處理 11/22 23:15
87F:→ ra065311: 檢舉不受理. 11/23 00:40
88F:→ amudi: 為何檢舉不受理 至今薪水不補發是事實啊 11/23 07:44
89F:→ ra065311: 同一案件不接受重複檢舉. 11/23 13:16
90F:→ amudi: #1O6rgLsu 那這個後來有新增 今天下午人資有電話告知 11/23 17:58
91F:→ amudi: 昨天原訂1600下班 卻因繼續勞務提供而拖延到約1607 11/23 17:58
92F:→ amudi: 根據公式是必須要給15元 但人資說只有半個小時單位 11/23 17:58
93F:→ amudi: 換句話說 拖延幾分鐘那種反而不給薪 變相做白工 11/23 17:59
(ra065311 刪除 amudi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ra065311 刪除 amudi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PTofficial 刪除 ForgerEames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PTofficial 刪除 ForgerEames 的推文: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94F:推 Maat: #1OCxlSNi SuperAoi 這邊被水桶10日(11/22),又開分身來超額 11/24 16:51
95F:→ Maat: eahon [台中/一般] 幫忙管理部落格(房地產相關) 超額 11/24 16:55
96F:→ PTofficial: ForgerEames 張貼與檢舉無關推文 警告一次 推文刪除 11/24 19:34
97F:→ PTofficial: SuperAoi 為 11/23 00:27:45 水桶,分身證據不足暫不 11/24 19:35
98F:→ PTofficial: 分 11/24 19:35
99F:→ PTofficial: #1OCxlSNi done. 11/26 00:1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orgerEames (180.176.101.41), 11/26/2016 14: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