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L_LifeJob
標題Re: [申請] part-time 申請隱板
時間Thu Sep 8 07:49:50 2016
判決:
不同意
理由:
任意隱板將影響使用者之權利,對求職/求才者均有影響。
PTT尚無板主訓練即隱板配合之規定,故不予同意。
同時,以part-time性質而言,為一求職/求才者之媒合區。
惡性討論、人身攻擊、及其他屬站方規定之重大違規均極其少見。
板主是否有需要以勞動檢查員甚至超出國家法律規定之標準,
對每一文章實施逐一審查尚有可議之處,故不宜隱板。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看板板名:part-time
: 申請人:ra065311
: 申請事項:隱板
: 申請理由:
: 本板板務繁重,在文章持續增加的情況下無法維持平衡。
: 考量徵選及訓練新板主所需時間,本板申請隱板,現有板主群將於隱板期間加速處理
: 板務,恢復處理速度與文章增加速度平衡。
: 隱板自2016/09/11起,09/18終。
: 因公務帳號為本人管理,故不附議。
: 群組長、小組長及本板板主、公務帳號為看板會員,組務可隨時監督看板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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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偶爾聽到周圍有人喊你的名字,你到處張望卻找不到人?
有沒有想過,這其實是你的朋友和家人在試圖喚醒意外後昏迷的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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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02.149.10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L_LifeJob/M.1473292197.A.01F.html
1F:推 blueandmay: 依組規第六條規定不得於組版討論看版風氣,違者有劣退 09/08 15:21
2F:→ blueandmay: 及水桶,又依第十四條第二項:公告文底下不禁止版友 09/08 15:21
3F:→ blueandmay: 評論,版務版也禁止版友推噓文,所以上站人數通常只 09/08 15:21
4F:→ blueandmay: 有一二(官腔人人會用,各有巧妙不同):但小組長說得 09/08 15:21
5F:→ blueandmay: 好!尤其最後一段。一家公司業務部門很爭氣,訂單接 09/08 15:21
6F:→ blueandmay: 不完,結果消費者拿不到貨,因為QC的良率太低,公差嚴 09/08 15:21
7F:→ blueandmay: 格到是航太、深海科技,且不容許修公差退回重作。QC 09/08 15:21
8F:→ blueandmay: 還抱怨生產部門生產太快,要求業務停止接單、產線停 09/08 15:21
9F:→ blueandmay: 機,讓他好好再檢驗。這種高標準QC還能兼公司老闆的, 09/08 15:21
10F:→ blueandmay: 通常是傳說中的美食名店藝術品店,都是拿自己的錢在燒 09/08 15:21
11F:→ blueandmay: 的。拿別人的時間金錢這樣燒的只有PT版這公司,你以 09/08 15:21
12F:→ blueandmay: 為在生產虎式坦克哦?還要拋光焊接處、打蠟才能送上東 09/08 15:21
13F:→ blueandmay: 部戰線哦? 09/08 15:21
blueandmay 於小組板有問題針對問題,情緒及人身攻擊之文字請勿使用
※ 編輯: jobli (103.202.149.105), 09/08/2016 21:52:40
14F:推 blueandmay: 收到,我以為我是在評論小組長的公告而已。我盡量揣 09/08 22:07
15F:→ blueandmay: 摩不人身攻擊至陳述事實之間的尺寸拿捏,以免造成小 09/08 22:07
16F:→ blueandmay: 組長困擾。(可是有時候陳述的是事實,但卻會被認為是 09/08 22:07
17F:→ blueandmay: 人身攻擊)。 09/08 22:07
18F:推 winday1: 推「板主是否有需要以勞動檢查員甚至超出國家法規之標準 09/09 17:42
19F:→ winday1: 對每一文章實施逐一審查尚有可議之處」,這句太貼切!!! 09/09 17:43
20F:推 winday1: 太過於制式化,建議執法可保留一定彈性~ 09/09 17:45
21F:→ DavidChen: 可否請版主對此議題投票表決 如何申請投票? 09/09 20:23
22F:推 blueandmay: 不好意思,我想小組長不建議在此討論版務,不管是貼 09/09 21:50
23F:→ blueandmay: 文或推文。所以請勿在此談論過多版務 09/09 21:50
24F:→ blueandmay: 合法的管道就是你自己出來選版主。不然就是搜集版主違 09/09 21:51
25F:→ blueandmay: 規的事情再查站規對版主的罰責,這我有先爬過。但非 09/09 21:51
26F:→ blueandmay: 正規的作戰方式有幾招很賤的招式。過一陣子我會告訴大 09/09 21:51
27F:→ blueandmay: 家,不好意思,剛說組務不能談板務的。但真的去版務 09/09 21:52
28F:→ blueandmay: 談了一下就被警告,請小組長見諒。還有人身攻擊酸言 09/09 21:52
29F:→ blueandmay: 的定義,我沒想到我的標準跟版主、組長的有點落差被 09/09 21:52
30F:→ blueandmay: 警告,因為我以前也是在幾百個人的部隊前被不明究理 09/09 21:52
31F:→ blueandmay: 狗幹過的,所以我的恥度比較高,但我會依小組長的警告 09/09 21:52
32F:→ blueandmay: 盡量收斂,但我想討論跟爭執到上地檢署也有一定落差, 09/09 21:52
33F:→ blueandmay: 既然都受刑事的規範,建議是不要太嚴格。另依貴站syso 09/09 21:52
34F:→ blueandmay: p2005年8月27日第239號公告「組長權力義務規範」,第 09/09 21:52
35F:→ blueandmay: 一條「責」第一款後段,使用者對板務有所問題或爭執 09/09 21:52
36F:→ blueandmay: 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第三條:義務第一項:小 09/09 21:52
37F:→ blueandmay: 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另依貴站第240 09/09 21:52
38F:→ blueandmay: 號「版主權力義務規範」:第一條責任第二項:板主有責 09/09 21:52
39F:→ blueandmay: 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經查part-timeBM版好像沒什麼 09/09 21:52
40F:→ blueandmay: 討論,一討論就被警告。 09/09 21:52
41F:→ blueandmay: 另依第五條、板主的罰責:第一項:有不良情節者,初 09/09 21:52
42F:→ blueandmay: 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二,落期限內未自動修正者, 09/09 21:52
43F:→ blueandmay: 得以廢板主,看板由小組長或站長接管。 09/09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