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L_LifeJob
標題Re: [申訴] Tech_Job版版主joh
時間Sun Jun 12 04:46:27 2016
判決
1.不受理
理由
如板規已有規定,即依板規處理,如使用者覺得板主個人主觀意識部份
小組不納入考量,僅單純檢視是否與板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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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紅燈,他還是很自然地加入了前面過馬路的人群。
嘿嘿...警察來偷拍也無所謂,到時候不可能罰我一個,反正大家都……
「大家?!」
他愕然停住,急轉彎的卡車大燈向他逼來,而眼前筆直的馬路上,空無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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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chizophrena: 版規有規訂卻不處理的部份呢? 06/12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