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liceinter (海紅)
看板L_LifeJob
標題[檢舉] 版主失職
時間Mon Oct 27 15:14:39 2014
檢舉人:
被檢舉人:GuessTH/a782212000
看板板名:CIVIL
檢舉類別:1.板務檢舉(檢舉板主失職)-需檢附溝通文件
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檢舉訴求:
版主競選時兩位版主的政見,到現在沒看見實踐。
檢舉內容: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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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2.251.27.116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LifeJob/M.1414394082.A.0A2.html
1F:→ ra065311: 檢舉板主失職須檢附溝通文件 10/27 15:25
2F:→ ra065311: 請使用Ctrl+X轉錄至小組板 轉錄後只可按T編輯標題 10/27 15:34
3F:→ ra065311: 不可按E編輯內文 10/27 15:34
4F:→ a782212000: 在這發言似乎不太恰當 但我想自清一下 10/27 16:13
5F:→ a782212000: 我得到版主權限後就開始動手整理 10/27 16:14
6F:→ a782212000: 對於新版規與管理辦法我也跟G版主正在討論中 10/27 16:14
7F:→ policeinter: 對於政見所說修改版規、分類、共用帳號申請、 10/27 16:25
8F:→ policeinter: 無差別擂台規定、薪資待遇透明,你實踐了多少? 10/27 16:26
9F:→ policeinter: 還有分身條款呢? 10/27 16:27
10F:→ ra065311: 我比較在乎你有沒有確實跟板主溝通 10/27 16:30
11F:→ ra065311: 有些事情沒有搬上檯面 默默的在進行 你沒有先問過你怎 10/27 16:30
12F:→ ra065311: 麼知道板主沒在做事? 再說板主也不是24hr 天天都在線上 10/27 16:31
13F:→ a782212000: 你可以先去看看 薪資待遇資料我13 14年整理好 10/27 16:31
14F:→ ra065311: 各板板主為無給職 都是每個人從自己一天或數天抽出時間 10/27 16:32
15F:→ ra065311: 來服務板眾 10/27 16:32
16F:→ a782212000: 了 新板規初稿G大這幾天會公佈 10/27 16:33
17F:→ verses: 如果照您那樣的想法 只會鬧板主荒 10/27 16:35
18F:→ a782212000: P版友 如果你有甚麼指教或批評可以麻煩你PO在土木板 10/27 16:36
19F:→ a782212000: 上嗎? 或是直接來信給我們也好 10/27 16:37
20F:→ a782212000: BTW 薪資待遇的DATABASE預計在11月初可以上線 10/27 16:40
21F:→ a782212000: 共用帳號的部分 我們討論後選擇改用版主代PO制度 10/27 16:41
22F:→ a782212000: 無差別擂台 這方面的實行細節尚未確定 等新版規上路 10/27 16:41
23F:→ a782212000: 一陣子後才會動手籌畫 10/27 16:41
24F:→ policeinter: 這些都有公告嗎? 10/27 16:44
25F:推 a782212000: 都沒有 新版規現在正在校對中 11月前會公布 10/27 16:45
※ 編輯: policeinter (222.251.6.55), 10/27/2014 16:48:18
26F:→ policeinter: 都不用公告的嗎?我看我不檢舉這件事就和諧掉了吧。 10/27 16:52
27F:→ ra065311: 不知道的事情最好不要有太多臆測... 10/27 17:01
28F:→ a782212000: 沒有定案的東西 我們不能公告阿 10/27 17:02
29F:→ a782212000: P版友說真的 你有這些意見很好 但是你應該在土木板發 10/27 17:02
30F:→ a782212000: 在這做無效檢舉實在是緣木求魚 我是接獲ra版友通知 10/27 17:03
31F:→ a782212000: 才知道這件事的 如果我剛好又不再線上 你在這打再多也 10/27 17:04
32F:→ a782212000: 是徒勞 10/27 17:04
33F:→ ra065311: 說真的 在10/20提出的檢舉被駁回後 我已經停止關注土木 10/27 17:11
34F:→ ra065311: 板了 直到獲悉該位因人身攻擊遭到永桶的使用者又開分身 10/27 17:11
35F:→ ra065311: 才又開始關注 10/27 17:12
36F:→ ra065311: 溝通信都寫好了只是還沒寄 就殺出這程咬金 嘖嘖 10/27 17:12
37F:→ ra065311: 今天我不寄信直接在這發文 板主回應後我是可以知道板主 10/27 17:13
38F:→ ra065311: 在想什麼 但若是先寄信呢? 省去了在這發文還要因為程 10/27 17:14
39F:→ ra065311: 序錯誤被水桶 又能知道板主的想法 10/27 17:14
40F:→ ra065311: 這就是為什麼要規定先溝通後申訴 10/27 17:15
41F:推 GuessTH: 又開喔 有在本版發文嗎? 10/27 20:00
42F:推 smart1988: 檢舉文格式不符,結案。 10/27 20:42
43F:→ ra065311: 一篇 8141 10/27 20:59
44F:→ GuessTH: 麻煩您提出檢舉跟相關證據吧 10/27 21:18
45F:→ ra065311: 已寄信 但目前沒有相關規定 故建議板主暫緩處理 10/27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