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YHUANG (原來如此)
標題Fw: 正義? .toberich板
時間Fri Jul 26 17:35:15 2013
※ [本文轉錄自 AMYHUANG 信箱]
作者: oca (nessun-dorma) 站內: toberich
標題: Re: 正義?
時間: Wed Jul 17 14:45:19 2013
※ 引述《siriue (VACO效率保養實踐家)》之銘言:
既然都點名了 那總是得出來透透氣阿!
我懶的跟你長篇大論,我只提醒你幾件事情。
1. 扯別版是沒有意義的,到底別版有沒有爭吵過你怎麼知道?
保險版我也吵過,股票板前幾星期有人想收會員我也篇篇噓
所以呢?
你提的那些看版我一個都沒去,你有去你覺得有問題趕快去申訴
而不是拉一堆屍體到這裡,這行為無法強化你本身立場的對與錯。
2. 前面都沒提嗎?我建議幾位最好再睜大眼睛回去看看 lsp33/lgd 的文章
不是文章裡面要清清楚楚引出法條才叫做真的有提 ok?
你們
看不懂,
也不願意花時間去釐清對錯與否那是你家的事。
我們沒有必要要一字一句的教到你們懂為止。(有好處嗎?)
為何不開頭就明講清楚,而是不停止的質疑?
我想先請問,質疑到底有什麼不對?
更奇怪的是為何許多人根本不在乎 odio 無法反駁質疑 這個不合理的行為!
你們這些創業家最好再想想你們之前在做些什麼事吧!
在下身為一個酸民,舉著大旗質疑的原因很簡單,因為
我就是想看笑話。
我只是沒想到有這麼多版上的創業者會一起下去演這齣鬧劇而已。
3. 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odio 並不是只有發了一篇文章
建議你通通拿去問你朋友,問完再來發文。
後面文章可是有很明確的講出 "募資" 兩字。
4. 最後,假如創業版真的這麼無法放棄此募資平台的話
我想我們大可以把層級拉高,把文章打報去組務/站務版討論
順便打包一份給台大計中,給金管會,給教育部。
假如大家這麼希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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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功課不要只做一半!
一直抱著一個有問題的案件來想要悍衛這塊你們的"淨土"?
建議還是趕快把爛泥清一清比較實在啦,不然洗澡又洗衣很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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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249.170
1F:推 jojoliu:o大興致很高呀…\ 07/17 14:49
更有趣的一點是,同樣的一串討論串。
你為何就不會覺得 siriue 興致很高呢?
科科...
2F:→ oca:很高阿 我不是都主動強調我是酸民了嗎?haha 07/17 14:50
3F:→ jojoliu:那你覺得在那個板酸你會有最大的滿足感呢? 07/17 14:50
4F:→ oca:看到諸位的態度 其實我比較想把事鬧大 看這板能不能收掉 07/17 14:51
5F:→ oca:toberich原來就是這樣給大家使用的?大家都一副理所當然? 07/17 14:52
6F:→ jojoliu:如果換成是你管的板,你心裡會有什麼感覺? 07/17 14:52
8F:→ jojoliu:此次事件有出聲發文的就佔看板人數不到十分之一(吧?) 07/17 14:55
9F:→ jojoliu:o大你要依照這些採樣下你的判斷嗎? 07/17 14:55
10F:→ oca:出聲就被說在澆熄創業者的熱情不是嗎? 07/17 14:56
11F:→ jojoliu: 更正 結論 07/17 14:56
12F:→ oca:清清楚楚 明明確確就是違法的事 就是該禁止 跟人數有啥關係 07/17 14:57
13F:→ oca:o2每天那麼多人發文徵友 我去發約泡文也是千分之一所以沒關係? 07/17 14:57
14F:推 evilmask:趕快把事情弄大,趕快去報告,收了最好,看到一堆酸言酸 07/17 14:57
15F:→ oca:不要一直在一個明確的議題之上試圖加入其他因子好嗎XDDDD 07/17 14:57
16F:→ evilmask:語也不會覺得比較好,收了也好 07/17 14:58
17F:→ jojoliu:那請o大加油,我只會覺得可惜一個板要這樣收掉。 07/17 14:58
18F:→ oca:這個版假如因為這件事真的收了 那些創業老闆們不是推手?ㄎㄎ 07/17 14:58
19F:→ oca:即便到昨天法條都拉出來了 還一堆人瘋狂跳針 今天還扯正義? 07/17 14:59
20F:→ jojoliu:這是共業,誰也逃不了 07/17 14:59
21F:→ oca:共業?怪起大家囉? 07/17 15:03
22F:→ oca:當一堆人第一時間跳出來做質疑時 諸位的態度適合說這句話? 07/17 15:03
※ 編輯: oca 來自: 114.36.249.170 (07/17 15:13)
23F:噓 geha:oca:看到諸位的態度 其實我比較想把事鬧大 看這板能不能收掉 07/17 15:26
24F:→ geha:先噓oca這句話, 重頭到尾擺明來鬧版的....出發點就有問題 07/17 15:27
你管我什麼心態
重點是我從頭到尾都踩在對的一方
你們理虧,其他就不用多說了 洩洩指教
※ 編輯: oca 來自: 114.36.249.170 (07/17 15:27)
25F:→ geha:小小板友可笑可笑,自己心態有問題,難不成指責你的人都理虧? 07/17 15:30
※ 刪除原因: Cross-Post(系統警察刪除)
※ Deleted by: oca (114.36.249.170) 07/17/2013 22:31:3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YHUANG (1.34.191.224), 時間: 07/26/2013 17:35:15
26F:推 oca:連續多天, 一整串的文章, 只取一篇直接當結論?ha 07/26 18:19
27F:→ oca:我就是申訴你判決不公, 有問題. 訴求就是如此簡單而已 07/26 18:20
28F:→ oca:剩下我就不答辯了, 請小組長直接裁示吧 07/26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