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L_LifeInfo
標題Fw: (TEMU2000) Re:[公告] canandmap水桶 ontherun3325警告
時間Tue Apr 28 00:16:46 2015
※ [本文轉錄自 canandmap 信箱]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標題: Re:[公告] canandmap水桶 ontherun3325警告
時間: Sun Apr 26 22:19:10 2015
請告訴我,板規三中哪一款的規定有明確規範人身攻擊、引戰或挑釁等言論?
並且,多篇文章中進行筆戰是哪幾篇?只有這兩篇嗎?
你所謂的「多篇」是這樣定義?
┌─────────────────────────────────────┐
│ 文章代碼(AID):
#1LFEgRA5 (Railway) [ptt.cc] [公告] canandmap水桶二週 ont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ailway/M.1430055579.A.28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4 Ptt幣 │
└─────────────────────────────────────┘
作者 TEMU2000 () 看板 Railway
標題 [公告] canandmap水桶 ontherun3325警告
時間 Sun Apr 26 21:39:36 2015
───────────────────────────────────────
經檢舉,兩人於本版多篇文章中進行筆戰
其中
┌─────────────────────────────────────┐
│ 文章代碼(AID):
#1J-joIEW (Railway) [ptt.cc] [閒聊] 為什麼鐵路不是靠右行?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ailway/M.1408949394.A.3A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9 Ptt幣 │
└─────────────────────────────────────┘
1F:→ canandmap: 聽眾:這主持人這麼這樣!故事沒說完就跑了,我要申訴!08/27 09:41
2F:→ canandmap: 聽眾:同學你有心事就講出來啊,我們不會笑你~08/27 09:48
3F:→ ontherun3325: 樓上該去看醫生了... 好可憐09/19 07:51
指定對象言語攻擊,違反板規第三條,ontherun3325初犯警告一次
┌─────────────────────────────────────┐
│ 文章代碼(AID):
#1LEz8NJ- (Railway) [ptt.cc] [公告] fireneo [板規 3] 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ailway/M.1429983767.A.4F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58 Ptt幣
│
└─────────────────────────────────────┘
4F:推 canandmap: 我說...為了一個被永桶的人吵成這樣,值得嗎?
5F:→ canandmap: 他可是在某個暗處笑得挺開心的
6F:推 canandmap: 去MRT板找,會出現他成大工科之光的相關事蹟www
7F:推 canandmap: 是是是,為了你的事情還真辛苦
挑釁言論引戰,認定違反板規第三條,第二次違規水桶二週
以上公告自即刻起生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98.178.82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Railway/M.1430055579.A.285.html
8F:→ ueiueiuei: 本日警告跟水桶連發... 04/26 21:48
9F:→ a128a128: 人身攻擊明明是很嚴重的事為什麼才警告? 04/26 21:48
10F:→ a128a128: 原來人身攻擊在初犯上只有警告 04/26 21:49
11F:→ a128a128: 真是個怪異的現象 04/26 21:49
12F:→ TEMU2000: 因為現行的規定是第三條初犯警告一次 隔壁bus板亦同 04/26 21:53
13F:→ a128a128: 我覺得比較嚴重的違規是可以直接桶的不論輕重 04/26 21:57
14F:→ a128a128: 講錯,不論是不是初犯 04/26 21:57
15F:推 yushenlin: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4/26 22:04
16F:推 rtyhui: 個人淺見:某3325淨發表些不正不意外之類於鐵道評論不相關 04/26 22:08
17F:→ rtyhui: 的言論,是否該進桶(p.s.已經不只是一次了) 04/26 22:08
3.請共同維護板上討論秩序
3.1 相逢自是有緣,期望大家多多發表意見,互相交流。每個人的看法不盡
相同,請尊重他人意見。
3.2 判定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均屬之
3.2.1 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之行為,如惡意刪除推文或短時間內大
量發文/推文(筆戰)等
3.2.2 發表空白文、洗板、手動置底、大量發文或轉文後自刪、多次重複
推文、商業廣告推文、無意義推文等
3.2.3 使用暴力、情色、謾罵、污穢、或不雅詞形容文章、影射特定或不
特定人士、組織、團體之行為
3.2.4 其他刻意造成板面混亂,或影響使用者使用看板權益之行為
板規三所有條文並未舉出人身攻擊、引戰或挑釁等關鍵字
且短時間內大量發/推文(筆戰)的定義,僅第一篇有符合而已
第二篇我就不明白了,明明我的推文並沒有到短時間內大量發/推文
對方也沒有針對我進行筆戰之意,何來筆戰之說?
請問你們兩位板主有沒有針對檢舉案進行詳細的討論?
還是僅憑你TEMU2000個人自由心證,想直接桶就桶?
另外,對於我的檢舉僅三行字輕描淡寫帶過,那麼某人的檢舉案的處理是?
我要求你於24小時內出面回應以上質疑,待24小時後我將直接上訴組務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65.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nandmap (118.169.52.77), 04/28/2015 00: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