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a ()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請] THSRshare 高鐵票分享板 申請提高上站次
時間Tue Oct 7 13:06:22 2014
看板群組:Life_Info
看板名稱:THSRshare
中文名稱:高鐵分享板
板主名單:cka
申請原因:上站次數從100->365
當初會訂100就是為了防有人直接註冊新ID只為了在本板PO文
因為跟錢有關 當初的想法是認為這個ID至少在其他板出現過一段時間會比較可信
當初訂得寬鬆也是覺得100次應該不會有人專程註冊來PO文
現在證明了真的會有人真的註冊一個ID只為了來發文還不只一個
我當初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如果一個只在本板發文的新ID 萬一他真的要消失
其實你也沒辦法 如果是一個常上PTT的人 是不會只在本板PO文
只是100的話 以目前來看的確太容易達成了
對我來說這條板規看的是新id的可能情況,
提高是為了要避免以下兩種可能的情況
1.已水桶id不管多久只要滿3個月又10天就可以生出一個新id
那本來的水桶時間就沒意義了,不管多久過3個月又是一個新ID
2.如果有心人想詐騙,就算一個id騙一張票,註冊新id的成本絕對遠低於1千
當然提高也無法避免,但是就是減少可能性
當然不是說新ID就一定有問題,但是現在這樣是降低了以上這兩種情況的可能性
至於數量 我是參考八卦板,因為八卦板也是有分身問題,八卦板的門檻是600
我想本板目前應該365是適合的,
文章門檻則是跟開板一樣10篇不變,想法跟上面一樣
當初也是希望這個ID是一個活的ID,在別的板有跟人有過互動的會比較可信
不是只用來專門轉讓的,至少知道他講過甚麼話
當然啦 真的要洗文的人還是能洗,但是我覺得比沒有好一點
文章數以PTT系統認定為準,但因為系統已經無法設定
只好事後人工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48.154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LifeInfo/M.1412658385.A.CBA.html
※ 編輯: cka (1.34.48.154), 10/07/2014 13:07:22
1F:→ XX7: 發文10篇看是否一樣能設在看板限制 10/07 16:01
2F:→ cka: 篇數沒變動還是10篇 只有變動上站次數 10/07 16:13
3F:→ cka: 我懂了 要增加在設定裡面 10/07 16:14
文章篇數看起來是無法新增設定了
4F:→ chingfen: 1.現在系統已經無法設定文章數當作發文門檻。 10/07 18:47
5F:→ chingfen: 2.當初站方以文章數當發文門檻,是以發文當下的文章數 10/07 18:48
6F:→ chingfen: 為標準。而不是照你的事後認定法,用使用者總文章數 10/07 18:49
7F:→ chingfen: 去減掉看板上的使用者文章數。 10/07 18:50
8F:→ chingfen: 他在貴板發文當下若有10篇,是合乎站方舊有規定,就算 10/07 18:51
9F:→ chingfen: 事後在它板刪除文章導致文章數減少,也不會影響他在貴板 10/07 18:52
10F:→ chingfen: 發文時當下文章數為10的事實,也不會因而遭受任何處罰。 10/07 18:53
11F:→ chingfen: 你要用事後認定方法是你身為板主的權限,他人無可置喙。 10/07 18:54
12F:→ chingfen: 但建議您將規則寫清楚,讓使用者可以知道如何去依循。 10/07 18:55
13F:→ chingfen: 因為你的規則,與站規(系統)的舊有規定或使用者既有認知 10/07 18:56
14F:→ chingfen: 真的相差甚遠。 10/07 18:56
15F:→ chingfen: (舊有系統文章數是指存在於全站的總發文數) 10/07 19:02
16F:→ cka: 原來如此 那我改一下 10/07 19:15
17F:→ chingfen: 現在系統無法設定文章數,所以不用申請了啊 @@ 10/07 19:19
18F:→ chingfen: 若還要採用,在板規寫清楚即可。 10/07 19:19
19F:→ chingfen: (也只能以人工方式查核) 10/07 19:20
20F:→ cka: 沒 我申請的主要是上站次數 10/07 19:21
21F:→ chingfen: 瞭解了。剛看時是你還沒修改好,抱歉。 10/07 19:22
22F:→ chingfen: (抱歉,應該是我眼花了) 10/07 19:23
※ 編輯: cka (1.34.48.154), 10/07/2014 19:33:21
23F:→ XX7: 版主 文章10篇的規定 版上有不少人要被水桶 提醒您之後記得補 10/07 20:11
24F:→ cka: 請幫忙提出檢舉 謝謝 10/07 20:13
25F:→ XX7: 這應該是板主您的工作 小弟只是提醒 實施權是在您謝謝 10/07 20:14
26F:→ XX7: 您也可以忽視我的提醒 10/07 20:15
27F:→ cka: OK 那我再找時間看 10/07 20:15
28F:→ YYL3: 呃…最新三頁就三個 好像真的不少… 10/07 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