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tty777 (小肚肚)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 THSRshare版主cka濫權亂水桶
時間Sun Oct 5 21:47:13 2014
一、申訴人:betty777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cka/THSRshare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
THSRshare 版主 cka 未經查證逕行認定本人發文次數不符板規規定
並祭出34個月水桶的處分
有違事實
本人在 THSRshare 版發文前已詳閱板規
並謹守規範
於發文前已再三確認達到發文標準才開始 po 轉讓文
請小組長詳查
版主 cka 此舉違法濫權
同時亦對本人權益造成損害
請儘速解除水桶處分
並對該版主做出適當懲處
以昭公信
以下引述 THSRshare 版主 cka 來信:
※ 引述《cka ()》之銘言:
根據板規 需要文章10篇以上才可在本版發文
但你34篇文章全部在本版
因此視為違反板規
是故意註冊新id來po文
34篇 一篇一個月 共34個月水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13.87
四、不服之理由:
本人 betty777 在 THSRshare發文前已滿發文10篇限制
完全符合板規規範
僅因為在 THSRshare 板使用手機發文時
系統未計入有效文章
導致版主 cka 認定本人所發所有文章皆為 THSRshare版所發
但此人不問緣由便逕行34個月水桶之重罰
不僅是莫須有的罪名
對本人權益造成影響
因此提出申訴
該版版主由於本身在板內販賣同種票券
因此對與之販賣相同票券以相當嚴厲的標準檢視
並隨時隨地出於自由心證水桶別人
以遂個人利益
此次水桶行為也未見其在版面公告
對於其所認定的違規行為選擇性公告
是否出於畏懼公評
值得深思
以上請小組長詳查並做出裁決
感謝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請使用轉錄功能、請勿編輯。
※ 引述《cka ()》之銘言:
根據板規 需要文章10篇以上才可在本版發文
但你34篇文章全部在本版
因此視為違反板規
是故意註冊新id來po文
34篇 一篇一個月 共34個月水桶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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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L_LifeInfo/M.1412516836.A.484.html
1F:推 cka: 我現在補公告 10/05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