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ius01 (我是膽小鬼>.<)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公告] genius01水桶期間 請shium po文
時間Mon Jul 21 23:23:09 2014
cka你好,
謝謝你幫忙轉錄這篇公告文過來
這篇公告文強烈證明你是依照87.5%的臆測和懷疑
來做判決的,而不是按照100%足以定罪的證據來做懲處
在無證據的情況下,你採取了相當荒謬的作法
---先關起來,等到有證據證明清白時,在放出來---
這在民主國家是相當匪夷所思的判決...
順便一提,你在毫無證據,無相關數據資料的情況下
不知道你所估算的87.5%臆測值是從何而來?
希望你願意告訴我這數值的算法,謝謝
※ 引述《cka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HSRshare 看板 #1Jkepyyi ]
: 作者: cka () 看板: THSRshare
: 標題: [公告] genius01水桶期間 請shium po文
: 時間: Mon Jul 7 20:05:13 2014
: genius01水桶期間 請shium po三張一模一樣的票
: 不管是本人分身還是請朋友代po同一張票 都是不可以的
: 1.ip網域相近 我認為是浮動ip重新撥號
: 2.發文格式一模一樣
: 3.這麼巧跟被水桶前的票時間一模一樣
: 4.shium在本板從未有發文記錄,突然就發了6篇 其中三篇時間一模一樣
: 我不太相信這一切都是巧合
: 因此視同水桶期間分身發文
: (就算不是同一個人 你請他發信賣你手上的票,那水桶又有何意義)
: 原本2個月水桶減輕為1個月 但是因為分身發文 減輕的部分撤銷
: 恢復為2個月
: 另外 分身發了6篇文
: 一篇一個月 水桶6個月
: 這樣總共8個月
: 這其實是有兩個問題的,
: 1.分身發文 (就算不同人,找朋友po同一張票一樣算)
: 2.手動置底 (另一個帳號發3篇1樣的文) 再加3個月
: 原處分共11個月,加上分身id規避板規會加倍處分,因此加倍後是22個月
: 剛剛genius提出 他的票都已經退票
: 如果今晚12點前能提出
: 1.Genius已經退票的這三張票的票號的身分證字號
: 2.Shium手上還留著這三張票的紀錄的身分證字號
: 這6張票的身分證字號是不一樣的
: 我可以視為此為不同張票並取消此次處分 恢復原本一個月水桶
: 因為1.Genius說他已經退票,而2.Shium才剛po文,表示一定1手上的票退了,2手上的票還在
: 如果其中一個提不出來 就是矛盾,加上上面的四點矛盾,我認為他們是賣同一個人定的票
: 而水桶期間分身po文或是請人代po 都視同分身
: 這其實又有兩個問題,其實Genius的發文,如果已轉他是會標已轉的,
: 但是目前他其實這三張沒有標已轉,也就是說其實他是沒有退票的
: 被抓到前的狀態應該都還是avaliable 不然如果照他所說已經退票兩個禮拜沒有留證據
: 那中間兩個禮拜如果有人問他票 他應該都會想到要標 已退票
: 但他沒有,因此我認為他是沒有退票的,為了辯解才說已經退票
: 但又提不出退票證據,只好說 兩個禮拜以前的票誰記得
: 我也可以再退一步,我假設genius真的忘記票號好了,
: 只要他手上的身分證跟7/4那張的訂票記錄一樣 (這張總有留吧 既然有票就會有票號)
: 上面那兩個的身分證字號跟Shium手上那6張的訂票記錄的身分證不同,
: 我也可以視他為不同
: 綜合以上,我認為這三張是同一張票水桶期間重複po的可能性高達87.5%
: 因此作出以上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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