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gvu (2AM? 2PM?)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申訴] 捷運板板規
時間Sun Sep 30 20:26:12 2012
: 底下版友間的推噓文紛爭,的確是沒能力裁定
: "不得口氣惡劣,或意圖針對他人,使人反感"
: 不過針對發文者所提出底下版友有口氣惡劣或意圖針對他人之嫌,
: 就有能力判斷是否口氣惡劣或意圖針對他人。
這什麼邏輯????
發文者A
B與C在推噓文互相口氣惡劣使人不悅
結果不管BCDEFG.....什麼人提檢舉你都沒能力分辨有無口氣惡劣
發文者A提檢舉你就突然能力分辨有無口氣惡劣??
我真是佩服你的解釋功力
: 怎樣叫做使人反感就使人反感?
: 當然這些就是裁量權,的確,檢視方式就是有第四款第六款違規之虞就裁罰。
: 僅只有反感不罰。
: 你連基本何謂反感之說都提不出個所以然又了解版主對反感之說?
僅只有反感不罰->制定一個不罰的板規是擺好看的嗎???
有沒有反感就是"提出檢舉之後"再經由板主裁量的空間
你要我解釋什麼叫反感??
那麻煩請你先回頭想想你為什麼要制定這一板規?
你訂了一板規再來問我什麼叫反感??我真是開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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