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mgvu (2AM? 2PM?)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申訴] 捷運板板規
時間Sun Sep 30 19:44:03 2012
※ 引述《FrostMaiden (幾百年沒玩魔獸)》之銘言:
: 按照訴訟邏輯,各版規均不一致就已經非適用邏輯概念說。
: 可以貼出這條站規的前後文?
要講各板板規~~請問有那個板還有如此規定"只有發文者"才能檢舉的規定?
你要否定社會法律的基本邏輯,難道也要否定PTT各板的基本邏輯嗎??
PTT百來個板,你能說說還有什麼板有這種"只有發文者才能檢舉的規定嗎?
你要講自己是板主有權制定板規,有權制定特殊板規,那也要講出理由看看
同樣PTT世界其它板的狀況,你的特殊還真特殊 ...
: 解除本來就該解除啊,冤獄也該放出來還要賠償不是?
冤獄跟改判是兩回事 好嗎
高等法院在作"更審"的時候並沒有一定要賠償喔~~
要符合冤獄賠償的相關要件才能申請賠償喔
http://www.101lge.idv.tw/3data/t15.htm
還是你現在要說你之前對板友的判決是有刻意冤枉人家嗎?
還有我不曉得你一直拿PTT沒有法律的什麼什麼來解釋作什麼
站規都開宗明義要遵守中華民國法律了
: 因為版本很多版友看到新聞或是心得文就一股而上的砲轟,
: 當然要有該版規制衡。 是你看不出什麼所以然吧?
: 你怎不直接貼來看看?
很多版友看到新聞或是心得文就一股而上的砲轟
然後呢?所有人都可以檢舉就包括了發文者本身
又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檢舉了發文者本身就不能檢舉
在你信箱可以轉錄呀~~你幹嘛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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