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kotoyen (Ms.籐原聖美)
看板L_LifeInfo
標題Re: [申訴] 捷運板板規
時間Fri Aug 31 23:37:07 2012
依據組規:
第三章:申訴
第八條:[申訴須知]
於本板提出申訴,須具體附上
兩造溝通之信件、板主判決原
文之事項。違者直接推文駁回申訴案。
本次申訴是針對板規部份。
使用者對看板板規有疑問、或者對該板規有違反站規的疑慮,
建議先與板主群討論溝通,如果對板主群的解釋不服,
再至組務進行申訴。
此篇申訴案先行駁回。
L_LifeInfo 代理小組長 Makot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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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2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