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 rocfrank 申訴 nadoka 案
時間Fri Nov 11 16:13:58 2011
【裁判字號】D0025
【裁判日期】公元2011年十一月十一日
【裁判案由】11/08 [申訴] 更換板主
#1Ek0iLqC (L_LifeInfo)
使用者 rocfrank 因不服板主之處理方式,申訴 ask 板板主 nadoka。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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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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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
一、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0 修訂版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組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二、依現行之生活娛樂館之組規,僅需現行板主至組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依 L_LifeInfo (日常資訊站) 組 組規,板主可採推薦上任之方式,需大體說明
推薦緣由。
三、板主 nadoka 於板上提出板主甄選方式,並制定報名期限。板主有權利針對
參選者的資格和政見作初步的審查,再行辦理選舉或推薦上任之後續事宜。
四、小組長亦已於 ask 板審視使用者 rocfrank 之參選政見,除了第二點為認真
的政見,第一點和第三點均非認真之參選政見文。另外,ask 板上亦無使用者
rocfrank 非參選文之文章,其他使用者恐無法評估參選者是否可與板友良性
互動。使用者亦無於他板擔任板主之經歷。組務亦認為不適任板主乙職。
五、板主 nadoka 被記予警告一次,乃因長達一週以上時間未上站未請假,非板務
處理上有所瑕疵。另組務亦檢視 ask 板置底之《板主資格審查》乙文之修文
紀錄,使用者 rocfrank 之評語未加以修改,推文亦未有修改紀錄。
故此案仍維持板主 nadoka 之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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