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ETinTW (民進黨的,少在那裡放狗屁)
看板L_LifeInfo
標題[申訴] Railway板板主2010/06/06不當裁決-爭議板規節錄
時間Sun Jun 13 01:20:10 2010
茲將Railway板該爭議性板規節錄於下,
供組務參考
作者 TEMU2000 (skystar) 看板 Railway
標題 [公告] 鐵道板板規及建議與宣導事項(2010.1版)
時間 Tue Jan 26 23:44: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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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Railway鐵道板板規及建議與宣導事項
一:鐵道板使用規範
3.請避免情緒性字眼及人身攻擊。
3.1 相逢自是有緣,期望大家多多發表意見,互相交流。
每個人的看法不盡相同,請尊重他人意見。
3.2 認定標準: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惡意刪除推文、筆戰、人身攻擊、
發文用字涉及暴力或色情、不服判決或使用分身帳號鬧板,
使用謾罵、污穢或不雅的用詞形容文章、板友及任何人事物。
使用非正式名稱,惡意酸無關鐵道的媒體、政黨及政治人物,
任何刻意造成板面混亂,及影響使用者使用看板權益之行為。
(註:人身攻擊認定包括指名道姓、暱稱、身分、挖空格或提示英文字等方式)
3.3 處置標準:由板主群討論認定。
3.3.1 第一次─文章:砍文 + 警告;
推文:警告。
3.3.2 第二次─文章:砍文 + 劣文 + 水桶兩週。
推文:水桶兩週。
3.3.3 第三次─文章:砍文 + 劣文 + 水桶一個月。
推文:水桶一個月。
3.3.4 第四次以上─文章:砍文 + 劣文 + 永久水桶。
推文:永久水桶。
3.4 當板主依板友檢舉認定未違規,但相關發言仍有不妥之處時,可進行口頭勸告。
3.5 不在認定標準內之言論,板主仍可視情況比照本規定辦理
9. 其他事項:
9.1 板規適用範圍包含鐵道板所有文章、簽名檔和推文內容。
9.2 違規次數以板規95.11版修訂日2006年11月10日起算。
9.3 水桶期滿,請主動通知板主解除水桶,板主不主動解除水桶。
9.4 如發現疑似違反板規的情況,請寄站內信向板主檢舉。
9.5 除重大或明顯違規之案件外,板主不主動舉發,板友提出檢舉方受理。
9.6 板規追溯權為違規情事發生之一個月內有效,特殊情況由板主群討論認定。
9.7 如有未盡事宜,以PTT站規與中華民國法律為準,由板主群依比例原則裁定。
9.8 如遇討論情形失控,板主可針對討論串進行暫時或永久性的鎖文處分
9.9 如遇板面重大混亂,板主可進行必要的權宜措施,並將違規文章依鬧板處理
9.10板主可依板友提名或自薦,經板友同意投票成立5~8人組成的陪審團
9.11本板允許討論包括捷運系統在內的所有軌道運輸及週邊相關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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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組務明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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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2.232.204